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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将扩容升级,CCER市场有望年内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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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将扩容升级,CCER市场有望年内重启

一位熟悉CCER市场的资深业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目前,全国CCER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CCER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正由北京绿色交易所牵头建设中,新的CCER管理办法也有望年内出台。”

来源:视觉中国

截至2020年底,全国CCER的累计交易量为2.68亿吨。

2月28日,一位熟悉CCER市场的资深业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目前,全国CCER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CCER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正由北京绿色交易所牵头建设中,新的CCER管理办法也有望年内出台。”

据了解,未来中国碳交易市场,或形成三大交易中心的格局,其中上海为全国碳配额交易中心,北京为全国CCER交易中心,湖北为全国碳配额注册登记中心,其他地方试点相配合。

上海环交所董事长赖晓明于2021年接受上证报专访时表示,目前国家正在积极筹备重新启动CCER项目的备案和减排量的签发,全国CCER市场有望于2022年重启。

20213月,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北京将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

CCER,即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缩写。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CCER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根据生态环境部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CCER抵消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且用于抵消的CCER不得来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

CCER开启于2012年,发改委于2012年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提出CCER可以在国家登记簿登记并在经备案的交易机构内交易,用于抵消碳排放的减排量,应于交易完成后在国家登记簿中予以注销。

一直到2017年发改委再次发布公告,表示在《暂行办法》施行中存在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等问题。公告发布后,发改委表示暂缓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申请。

自此,持续运行五年的CCER告一段落。根据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数据,在CCER运行的五年来,共计有两千余个CCER项目被开发。

在公告中,发改委还表示已经提出备案申请、但尚未备案的事项,待《暂行办法》修订完成后,将依据新办法优先办理。

部分尚未备案的申请事项清单;来源:发改委

2021125日,在广州举行的国际金融论坛(IFF)上,赖晓明提到有色冶炼和建材行业已计划在2022年纳入碳市场。

随着碳市场将迎扩容,市场对于CCER的需求将进一步升级。

截至目前,国家主管部门备案CCER交易机构有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绿色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等共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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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将扩容升级,CCER市场有望年内重启

一位熟悉CCER市场的资深业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目前,全国CCER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CCER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正由北京绿色交易所牵头建设中,新的CCER管理办法也有望年内出台。”

来源:视觉中国

截至2020年底,全国CCER的累计交易量为2.68亿吨。

2月28日,一位熟悉CCER市场的资深业内人士告诉界面新闻:“目前,全国CCER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CCER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正由北京绿色交易所牵头建设中,新的CCER管理办法也有望年内出台。”

据了解,未来中国碳交易市场,或形成三大交易中心的格局,其中上海为全国碳配额交易中心,北京为全国CCER交易中心,湖北为全国碳配额注册登记中心,其他地方试点相配合。

上海环交所董事长赖晓明于2021年接受上证报专访时表示,目前国家正在积极筹备重新启动CCER项目的备案和减排量的签发,全国CCER市场有望于2022年重启。

20213月,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北京将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

CCER,即China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缩写。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CCER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根据生态环境部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CCER抵消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且用于抵消的CCER不得来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

CCER开启于2012年,发改委于2012年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提出CCER可以在国家登记簿登记并在经备案的交易机构内交易,用于抵消碳排放的减排量,应于交易完成后在国家登记簿中予以注销。

一直到2017年发改委再次发布公告,表示在《暂行办法》施行中存在着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等问题。公告发布后,发改委表示暂缓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申请。

自此,持续运行五年的CCER告一段落。根据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数据,在CCER运行的五年来,共计有两千余个CCER项目被开发。

在公告中,发改委还表示已经提出备案申请、但尚未备案的事项,待《暂行办法》修订完成后,将依据新办法优先办理。

部分尚未备案的申请事项清单;来源:发改委

2021125日,在广州举行的国际金融论坛(IFF)上,赖晓明提到有色冶炼和建材行业已计划在2022年纳入碳市场。

随着碳市场将迎扩容,市场对于CCER的需求将进一步升级。

截至目前,国家主管部门备案CCER交易机构有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绿色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等共9家。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