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中央建议:明确拐卖儿童罪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量刑标准

中国民主同盟网站消息,民盟中央今年拟向全国政协提交《关于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活动的提案》,《提案》指出,拐卖儿童犯罪活动不仅严重损害儿童的身心健康,更会对被拐儿童的家庭造成终生寻亲甚至家破人亡的后果,严重威胁我国社会稳定。拐卖儿童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其主要原因是背后的利益链条巨大。针对拐卖儿童犯罪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从行政、立法等方面强化完善预防措施。

《提案》建议:1.强化行政预防,建立全指纹数据库。2.明确拐卖儿童罪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量刑标准。3.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拐卖儿童罪中院管辖标准。

《提案》指出,根据刑法现行标准,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在具有“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等八项情形时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但以上八项犯罪行为在裁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时并无差别,在界定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时,各地司法审判缺乏统一裁判尺度,对于刑期的适用多数法官采用极为审慎的态度。因此,建议出台刑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明确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量刑标准,对特别严重的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给予相应程度的惩戒,才能发挥惩戒教育规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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