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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深圳绝版”“距前海10分钟”等说法,深圳颁布房地产广告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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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深圳绝版”“距前海10分钟”等说法,深圳颁布房地产广告新规

​大量“流行”广告词被禁用

“距前海10分钟”“劲销90%”“XX学校学位房”“年回报率14%”“深圳绝版”……

上述新盘宣传广告语,深圳人可谓是耳熟能详,但随着针对房地产广告的新规发布,这些“响亮”的口号,或将成为历史。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房地产广告合规指引》,罗列了24条合规提示以及17条负面清单。当中,一些如今房地产广告中非常流行的措辞,也被列入了负面清单中,被禁止使用。

回顾来看,在深圳过往的楼盘宣传广告中,不乏夸大事实、模糊房屋性质、超范围承诺等虚假宣传的情况,最终导致购房者利益受损。在“315”到来前夕,界面楼市将结合广告新规和实际案例,讲述如何识破广告宣传陷阱,并带来律师的维权建议。

“不得承诺学位”众多项目踩雷

新规明确规定了“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而在举例中,“深中片区学位房”“带某某学校学位” “尽享公立学校” “项目自带一站式教育资源”等广告语,均不得使用。

但在社交平台上,界面楼市发现类似将学位与房产挂钩的宣传语非常多。比如,位于坂田的某住宅项目宣称是“低密度学府住宅”;又如,大鹏一住宅项目打出“百外教育名校”的口号。

界面楼市截自社交平台

但事实上,是否能入读宣传物料上所指出的学校,开发商是无法保证的。

在今年2月,位于宝安的某新盘尚未交付,业主们就因为学位问题而产生过纠纷。该项目在2020年入市,其宣传上曾突出过学位、教育资源等情况,原因是按照往年的学区划分,该项目在宝中实验学校学区内。

该项目曾自称是“学府畔” 界面楼市截自社交平台

根据深圳的教育政策,学区划分的情况只能由教育局决定,以“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为目标要求,并且每年都会公布新的学区划分情况。

因此,新房项目所宣传的学位配套,往往只是参考以往的学区划分情况,但并不意味着学位与房子捆绑。并且,新房从销售到交付有时间差,期间学区或已经过数轮调整,因而广告宣传上所指的学位,未来能否落到实处是不可预测之事。

“模糊房屋性质”,公寓、办公为重灾区

如果说住宅项目容易犯下宣传学位的错误,那么公寓和办公项目则容易出现“模糊房屋性质”的苗头。

据观察,大部分宣称“灵动空间”“绝版资产”的项目,多为公寓或办公,但部分项目为吸引眼球,并不会在宣传物料上注明房产的性质。比如,位于龙岗大运片区的某公寓项目,宣称是“核心资产”“现楼”,未表明其推售房源的性质为商务公寓。

大运某公寓项目海报 界面楼市截自社交平台

类似的模糊房屋定位的广告语,在公寓项目上并不少见,而在推售办公产品时,个别开发商甚至会不惜包装为公寓出售。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21年7月,有购房者有意购买位于南山的某“公寓”房源,却在签合同时发现该房源是办公性质,事实上是样板间被布置为居住用途,销售也并未主动告知房源的性质。

该项目样板间  图片来源:奥一网

可见,一旦购房者未能发现房屋属性为办公产品,签下合同,则很可能买下了违规改建为公寓的办公产品,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在去年,位于宝安沙井片区的某回迁房项目,也曾被投资公司包装为一手住宅,并将房价炒至8万元/平方米,公开销售,后被住建局喊停。

综上,在决定买房之前,购房者务必先清楚项目的房屋属性和用地属性,而这些信息均可在深圳房地产信息平台上查询得到。同时,网站上也会公布项目的地址、土地受让日期、产权年限等信息,以供购房者了解。

这些广告词也不能使用

除了上述两类宣传陷阱外,常见的违规宣传词语还有很多。比如“买一层送一层”“两房变三房”,实际上可能是通过搭建、搭板等改建形式实现,但这一类行为属于违规行为,极可能后续无法实现。

在2021年,坪山某小区就有部分业主被举报违建、占用公共空间。但在当初买下房子前,开发商曾承诺这部分业主可以通过搭板的方式“送一个房间”。如今,赠送变成了泡影,这部分业主也只能接受“少一个房间”的结果。

又比如“距前海半小时”“到科技园10分钟”等广告词,过去在房地产广告中盛行,如今也被禁用。在2020年-2021年期间,中山马鞍岛的项目最爱宣传“半小时到前海”,甚至有开发商打出“比深圳更近前海”的口号。而事实上,他们所宣传的深中通道并未开通,通行时间、路费等都并不明确,“深圳工作,中山生活”,也只是美好的愿望。

此外,在容易出现纠纷的装修上,新规也规定“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等。

综合而言,为更好地销售项目,部分开发商不惜通过夸张、打擦边球、模糊说辞的方法来营销宣传,而购房者一旦轻信,就可能会落入下风。

律师建议

那么,如果遇上开发商虚假宣传、承诺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购房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表示:“在所有的商品房纠纷中,虚假宣传一直高居榜首很多年,但是维权成功的并不多。”他认为,其中一个最关键点的就是,开发商所做出的很多承诺并不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体现,如样板房、沙盘等宣传资料,对开发商没有约束力。但此类案件中,民事审判的核心证据又往往以合同为准。

因此,他建议购房者应当进行以下的举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一是,取证先行。尽量搜集当初线上线下的宣传资料,比如样板间照片或视频、沙盘、楼书、户型图、效果图、与销售人员的沟通记录、开发商的宣传视频等。

二是,及时提起违法查处。遇到虚假宣传,一般很难从合同上找到依据,所以往往要从监管部门入手,购房者可以向市场监督局提虚假宣传的违法查处。

三是,民事诉讼。如果相关行政机关对虚假宣传进行了认定和处罚,那么购房者可以以此为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索赔。

四是,“曲线救国”,寻找开发商更多违规证据。

王玉臣律师指出,根据他多年办理案件的经验,在一些楼盘里,虚假宣传问题可能只是开发商违法违规的冰山一角,部分开发商在立项、拿地、规划许可,到施工、预售,再到规划验收、竣工备案等30多项手续中,可能会存在一些违规的情况,业主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查询等方式挖掘更多的问题,进而增加解决问题的筹码。

五是,与开发商谈判。在上述一项或多项工作的基础上,与开发商进行直接的沟通和谈判,要求开发商给予自己相应赔偿或者提供其他解决方案。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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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深圳绝版”“距前海10分钟”等说法,深圳颁布房地产广告新规

​大量“流行”广告词被禁用

“距前海10分钟”“劲销90%”“XX学校学位房”“年回报率14%”“深圳绝版”……

上述新盘宣传广告语,深圳人可谓是耳熟能详,但随着针对房地产广告的新规发布,这些“响亮”的口号,或将成为历史。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房地产广告合规指引》,罗列了24条合规提示以及17条负面清单。当中,一些如今房地产广告中非常流行的措辞,也被列入了负面清单中,被禁止使用。

回顾来看,在深圳过往的楼盘宣传广告中,不乏夸大事实、模糊房屋性质、超范围承诺等虚假宣传的情况,最终导致购房者利益受损。在“315”到来前夕,界面楼市将结合广告新规和实际案例,讲述如何识破广告宣传陷阱,并带来律师的维权建议。

“不得承诺学位”众多项目踩雷

新规明确规定了“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而在举例中,“深中片区学位房”“带某某学校学位” “尽享公立学校” “项目自带一站式教育资源”等广告语,均不得使用。

但在社交平台上,界面楼市发现类似将学位与房产挂钩的宣传语非常多。比如,位于坂田的某住宅项目宣称是“低密度学府住宅”;又如,大鹏一住宅项目打出“百外教育名校”的口号。

界面楼市截自社交平台

但事实上,是否能入读宣传物料上所指出的学校,开发商是无法保证的。

在今年2月,位于宝安的某新盘尚未交付,业主们就因为学位问题而产生过纠纷。该项目在2020年入市,其宣传上曾突出过学位、教育资源等情况,原因是按照往年的学区划分,该项目在宝中实验学校学区内。

该项目曾自称是“学府畔” 界面楼市截自社交平台

根据深圳的教育政策,学区划分的情况只能由教育局决定,以“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为目标要求,并且每年都会公布新的学区划分情况。

因此,新房项目所宣传的学位配套,往往只是参考以往的学区划分情况,但并不意味着学位与房子捆绑。并且,新房从销售到交付有时间差,期间学区或已经过数轮调整,因而广告宣传上所指的学位,未来能否落到实处是不可预测之事。

“模糊房屋性质”,公寓、办公为重灾区

如果说住宅项目容易犯下宣传学位的错误,那么公寓和办公项目则容易出现“模糊房屋性质”的苗头。

据观察,大部分宣称“灵动空间”“绝版资产”的项目,多为公寓或办公,但部分项目为吸引眼球,并不会在宣传物料上注明房产的性质。比如,位于龙岗大运片区的某公寓项目,宣称是“核心资产”“现楼”,未表明其推售房源的性质为商务公寓。

大运某公寓项目海报 界面楼市截自社交平台

类似的模糊房屋定位的广告语,在公寓项目上并不少见,而在推售办公产品时,个别开发商甚至会不惜包装为公寓出售。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21年7月,有购房者有意购买位于南山的某“公寓”房源,却在签合同时发现该房源是办公性质,事实上是样板间被布置为居住用途,销售也并未主动告知房源的性质。

该项目样板间  图片来源:奥一网

可见,一旦购房者未能发现房屋属性为办公产品,签下合同,则很可能买下了违规改建为公寓的办公产品,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在去年,位于宝安沙井片区的某回迁房项目,也曾被投资公司包装为一手住宅,并将房价炒至8万元/平方米,公开销售,后被住建局喊停。

综上,在决定买房之前,购房者务必先清楚项目的房屋属性和用地属性,而这些信息均可在深圳房地产信息平台上查询得到。同时,网站上也会公布项目的地址、土地受让日期、产权年限等信息,以供购房者了解。

这些广告词也不能使用

除了上述两类宣传陷阱外,常见的违规宣传词语还有很多。比如“买一层送一层”“两房变三房”,实际上可能是通过搭建、搭板等改建形式实现,但这一类行为属于违规行为,极可能后续无法实现。

在2021年,坪山某小区就有部分业主被举报违建、占用公共空间。但在当初买下房子前,开发商曾承诺这部分业主可以通过搭板的方式“送一个房间”。如今,赠送变成了泡影,这部分业主也只能接受“少一个房间”的结果。

又比如“距前海半小时”“到科技园10分钟”等广告词,过去在房地产广告中盛行,如今也被禁用。在2020年-2021年期间,中山马鞍岛的项目最爱宣传“半小时到前海”,甚至有开发商打出“比深圳更近前海”的口号。而事实上,他们所宣传的深中通道并未开通,通行时间、路费等都并不明确,“深圳工作,中山生活”,也只是美好的愿望。

此外,在容易出现纠纷的装修上,新规也规定“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等。

综合而言,为更好地销售项目,部分开发商不惜通过夸张、打擦边球、模糊说辞的方法来营销宣传,而购房者一旦轻信,就可能会落入下风。

律师建议

那么,如果遇上开发商虚假宣传、承诺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购房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表示:“在所有的商品房纠纷中,虚假宣传一直高居榜首很多年,但是维权成功的并不多。”他认为,其中一个最关键点的就是,开发商所做出的很多承诺并不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体现,如样板房、沙盘等宣传资料,对开发商没有约束力。但此类案件中,民事审判的核心证据又往往以合同为准。

因此,他建议购房者应当进行以下的举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一是,取证先行。尽量搜集当初线上线下的宣传资料,比如样板间照片或视频、沙盘、楼书、户型图、效果图、与销售人员的沟通记录、开发商的宣传视频等。

二是,及时提起违法查处。遇到虚假宣传,一般很难从合同上找到依据,所以往往要从监管部门入手,购房者可以向市场监督局提虚假宣传的违法查处。

三是,民事诉讼。如果相关行政机关对虚假宣传进行了认定和处罚,那么购房者可以以此为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索赔。

四是,“曲线救国”,寻找开发商更多违规证据。

王玉臣律师指出,根据他多年办理案件的经验,在一些楼盘里,虚假宣传问题可能只是开发商违法违规的冰山一角,部分开发商在立项、拿地、规划许可,到施工、预售,再到规划验收、竣工备案等30多项手续中,可能会存在一些违规的情况,业主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查询等方式挖掘更多的问题,进而增加解决问题的筹码。

五是,与开发商谈判。在上述一项或多项工作的基础上,与开发商进行直接的沟通和谈判,要求开发商给予自己相应赔偿或者提供其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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