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印发《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 (2021-2025年)》,提出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区域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9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0%以上,经费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出台并落实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
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到99%,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到65%以上。
幼儿园保教质量进一步提升,优质幼儿园(一、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5%以上,全面建成更加均衡、更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计划》提出要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制定实施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经费补助政策,努力推动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质同价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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