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5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征求《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南宁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调整为8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调整为70万元。该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该通知正在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0天。社会公众若有意见、建议,可在2022年4月24日前提出。
截至2022年2月底,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为74.80%。经调研周边省市公积金中心2020年的资金使用率,长沙市公积金中心资金使用率为84.69%,昆明市公积金中心资金使用率为77.29%,成都市公积金中心资金使用率为84.86%,南昌市公积金中心资金使用率为71.26%。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处于中低水平,资金流动性风险较低,可用资金较为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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