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市富阳区行政复议局收到了一起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请求撤销区卫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申请人系某美容院经营者,受害人阿美在该美容院进行了隆鼻、注射玻尿酸等“微整形”手术,导致其面部感染,且手术明显未达到预期,阿美遂将该美容院投诉举报至区卫健局。
区卫健局认为,根据证据显示,阿美是在申请人经营的某美容院中接受的非法医疗美容服务,操作人是该美容院的美容师张三(无相应的医师资格),且该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行为明显违法,应当受到处罚。因该美容院在被投诉的前一天办理了注销登记,所以卫健局对该美容院的实际经营者(即本案申请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经复议机关审理,认为美容师张三与实际经营者为合作关系,虽然非法医疗美容的实际操作者是张三,但是不能改变该美容院就是张三进行非法医疗美容的场所这一事实,故,区卫健局处罚已经注销的该美容院的实际经营者(即本案申请人)并无不当,最终维持了区卫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温馨提醒
相关职能部门在查处非法医疗美容场所时,发现被查处的美容"黑诊所"往往没有办理正规手续,在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的情况下即对外营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从事接待、服务的人员也良莠不齐,缺乏基本的医疗知识,医疗卫生意识淡薄。一些美容“黑诊所”内查获的进口药品包装上,大多没有任何中文标识,更没有进口批准文号和检验合格证明,有的甚至连标签都没有,却被当作"进口药"直接注射到人体内,随着时间的发展,危害逐渐显现,严重的会造成严重感染、毁容、致残、致癌等后果。
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在卫健委都会有备案,收取手术和药品的费用都有正规发票,可以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维权。而美容“黑诊所”由于违法成本低,付款方式随意,一旦出现了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往往逃之夭夭,消费者维权困难。建议爱美人士,一定要认清无证医疗美容的危害性,远离无证医疗美容,到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美容。
来源:杭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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