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据中国银保监会舟山监管分局在其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舟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显示,农业银行舟山分行涉五项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进度放款;
二是向主体结构未封顶的楼盘发放按揭贷款;
三是贷款管理不审慎,线上经营性贷款被挪用购买理财产品;
四是贷款管理不审慎,线上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购买商品房;
五是项目资本金审核不到位,在借款人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到位前发放贷款。虞哲明对房地产开发贷款未按进度放款负有直接责任。
舟山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农业银行舟山分行罚款人民币145万元,对虞哲明予以警告。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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