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源植
2022年4月19日 ,生态环境部公示了一批在3月上中旬发现的突出涉气环境问题。河北省沧州市河北晋泰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晋泰玻璃)被点名批评。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显示,河北晋泰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沧州市任丘市北辛庄乡,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炉窑废气需经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处理后排放。工作组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时,炉窑工序未按要求建设SCR脱硝设施,废气未经脱硝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界面河北梳理发现,河北晋泰玻璃2022年3月两次被环保处罚,罚款合计18.5万元。任丘市行政执法公示网显示,2022年3月24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开出一张罚单(沧任环罚〔2022〕开005号)。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北晋泰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环评要求对原料称重、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密闭收集,未安装收尘装置,粉尘无组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最终河北晋泰玻璃被处以罚款18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在同月的1号,河北晋泰玻璃刚刚被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开出一张罚单(沧任环罚〔2022〕开002号)。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北晋泰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拆除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被处以罚款五千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