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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经适房专项清理整治:一个家庭只享一套房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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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经适房专项清理整治:一个家庭只享一套房改房

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黑龙江省黑河市,该部官兵在组织开展住房公寓入住剪裁仪式。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新华社消息,为扎实推进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意见》明确,处理遗留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依法纠治,突出重点、全面整改,积极稳妥、讲求实效的原则。要坚持历史问题历史看待,客观认定问题性质,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依法依规纠治问题。要紧盯关键环节和重难点问题,逐项对标清查,逐一挂账销号,以破解难题带动整治工作扎实落地。

《意见》针对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存在的遗留问题,从完善报建手续、规范住房出售、推行物业管理、规范住用秩序等方面,明确了相应的处理方法、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军政主官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统揽总抓作用;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军委机关和大单位挂牌督办制度,上下联动聚力攻关,始终保持真纠实治的强劲态势;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和违规问责,对单位组织不力、工作滞后、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一经发现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界面梳理过往公开报道发现,2015年3月17日,据新华社报道,经习近平主席批准,军队经济适用住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当日在北京召开,主要是贯彻落实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决策指示,对军队经济适用住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范长龙出席并讲话,指出这次专项清理整治,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对各级党委领导履行政治责任、听招呼守规矩的实际检验。各级要按照全军统一部署要求,确保清查见底、整治见效。

范长龙还在说话中指出了军队经适房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和执行好政策制度,尽快出台对重复购买、超面积、违规外售等突出问题的处理办法,正当福利待遇要给予保证,多占多得的要有个说法,违纪违法的要按规定查处。“

在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之后,军委后勤保障部就经适房清理整治答记者问。据《解放军报》消息,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十多年来,军队通过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明显改善了广大官兵住房条件,对凝聚军心、稳定部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未批先建、批少建多、售房不规范、物业推不开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和制约了军队住房建设的健康发展,扰乱军事经济秩序,而且严重败坏风气,损害军队凝聚力战斗力,必须着力加以解决。”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住房问题关系军队资产管理、干部切身利益,又涉及军政军民关系。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意见》依据国家和军队相关政策规定,针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别案例,明确了相应的处理方法。

一是完善报建手续。针对无计划超计划建设、规划报建手续不全等问题,明确了停工整改、调整置换、补办建设手续等处理办法。

二是规范住房出售。针对住房核价出售缓慢的情况,采取集中审核土地价格、批量办理售房方案等方式,对核价审批方式进行优化调整。

三是推行物业管理。针对部分项目物业推不开、单位背包袱的实际,从切断补贴经费来源着手,强调要全面推行物业管理,个人交纳物业费和专项维修资金,单位不能补贴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是规范住用秩序。明确购房人已享受房改优惠政策购房,再次以外售方式购买的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只能保留一处,退出的住房由售房单位原价收回,装修费不予补偿,确保落实国家和军队的政策规定,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套房改房。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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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经适房专项清理整治:一个家庭只享一套房改房

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黑龙江省黑河市,该部官兵在组织开展住房公寓入住剪裁仪式。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新华社消息,为扎实推进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意见》明确,处理遗留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依法纠治,突出重点、全面整改,积极稳妥、讲求实效的原则。要坚持历史问题历史看待,客观认定问题性质,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依法依规纠治问题。要紧盯关键环节和重难点问题,逐项对标清查,逐一挂账销号,以破解难题带动整治工作扎实落地。

《意见》针对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存在的遗留问题,从完善报建手续、规范住房出售、推行物业管理、规范住用秩序等方面,明确了相应的处理方法、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军政主官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发挥统揽总抓作用;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军委机关和大单位挂牌督办制度,上下联动聚力攻关,始终保持真纠实治的强劲态势;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和违规问责,对单位组织不力、工作滞后、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一经发现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界面梳理过往公开报道发现,2015年3月17日,据新华社报道,经习近平主席批准,军队经济适用住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当日在北京召开,主要是贯彻落实习主席和中央军委决策指示,对军队经济适用住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范长龙出席并讲话,指出这次专项清理整治,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对各级党委领导履行政治责任、听招呼守规矩的实际检验。各级要按照全军统一部署要求,确保清查见底、整治见效。

范长龙还在说话中指出了军队经适房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和执行好政策制度,尽快出台对重复购买、超面积、违规外售等突出问题的处理办法,正当福利待遇要给予保证,多占多得的要有个说法,违纪违法的要按规定查处。“

在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专项清理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之后,军委后勤保障部就经适房清理整治答记者问。据《解放军报》消息,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十多年来,军队通过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明显改善了广大官兵住房条件,对凝聚军心、稳定部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出现了未批先建、批少建多、售房不规范、物业推不开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和制约了军队住房建设的健康发展,扰乱军事经济秩序,而且严重败坏风气,损害军队凝聚力战斗力,必须着力加以解决。”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住房问题关系军队资产管理、干部切身利益,又涉及军政军民关系。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意见》依据国家和军队相关政策规定,针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别案例,明确了相应的处理方法。

一是完善报建手续。针对无计划超计划建设、规划报建手续不全等问题,明确了停工整改、调整置换、补办建设手续等处理办法。

二是规范住房出售。针对住房核价出售缓慢的情况,采取集中审核土地价格、批量办理售房方案等方式,对核价审批方式进行优化调整。

三是推行物业管理。针对部分项目物业推不开、单位背包袱的实际,从切断补贴经费来源着手,强调要全面推行物业管理,个人交纳物业费和专项维修资金,单位不能补贴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是规范住用秩序。明确购房人已享受房改优惠政策购房,再次以外售方式购买的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只能保留一处,退出的住房由售房单位原价收回,装修费不予补偿,确保落实国家和军队的政策规定,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套房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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