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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天津车船税缴纳方式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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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天津车船税缴纳方式有变!

自2022年6月1日起,我市各机动车检测检验场所停止受理代征车船税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届时,请您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据微信公众号“天津税务”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车船税征收工作,自2022年6月1日起,我市各机动车检测检验场所停止受理代征车船税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届时,请您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此外,本地牌照车辆纳税人还可以在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前选择以下几种方式缴纳:

1、使用天津税务APP完成自助缴税(仅限个人车辆)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

天津税务APP操作指引

申报:登录天津税务APP→选择“自然人业务”→完成注册登录后,选择“车船税申报”→选择缴税年度,输入“车牌照号码”和“车辆识别号后四位”进行查询→进入“申报信息”界面,核对车辆信息和应纳税款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缴款:申报成功后,进入缴款界面→根据所选择的支付方式进行缴款。

查询完税证明:缴款成功后,返回系统,点击“开具完税证明”→进入“完税证明查询和申请”界面→勾选明细信息后,点击“申请完税证明”,即可查询并保存完税证明。

2、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完成缴税

https://etax.tianjin.chinatax.gov.cn

3、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个人车辆可跨区办理)

过程中如您遇到问题,可拨打各区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各区税务局咨询电话一览表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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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天津车船税缴纳方式有变!

自2022年6月1日起,我市各机动车检测检验场所停止受理代征车船税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届时,请您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据微信公众号“天津税务”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车船税征收工作,自2022年6月1日起,我市各机动车检测检验场所停止受理代征车船税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届时,请您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

此外,本地牌照车辆纳税人还可以在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前选择以下几种方式缴纳:

1、使用天津税务APP完成自助缴税(仅限个人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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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登录天津税务APP→选择“自然人业务”→完成注册登录后,选择“车船税申报”→选择缴税年度,输入“车牌照号码”和“车辆识别号后四位”进行查询→进入“申报信息”界面,核对车辆信息和应纳税款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缴款:申报成功后,进入缴款界面→根据所选择的支付方式进行缴款。

查询完税证明:缴款成功后,返回系统,点击“开具完税证明”→进入“完税证明查询和申请”界面→勾选明细信息后,点击“申请完税证明”,即可查询并保存完税证明。

2、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完成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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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个人车辆可跨区办理)

过程中如您遇到问题,可拨打各区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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