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方合伙人之间存争议,是否对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索通发展收购事宜遭问询

5月27日,索通发展因重组事宜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被追问7个方面的问题。其中,问询函指出,公司提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要求说明公司与标的公司产生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说明后续公司拟开展的整合措施、计划安排,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

预案显示,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2.2亿元履约保证金。同时,公司为标的公司提供4.5亿元借款用于内蒙古欣源石墨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清理少数股权。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向交易对方支付保证金的背景、金额依据及合理性;说明上述资金安排对公司财务结构及流动性的影响,并说明相关借款是否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相关款项是否构成资金占用。

预案显示,交易对手方之一为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标的公司9.6%股份。合伙人李玉金、韦锦、张广涛与薛占青就合伙份额的工商登记状况存在争议并提起诉讼。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三顺投资的合伙人取得权益的时间、出资方式、资金来源、认缴出资是否实缴到位及实缴时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说明上述合伙人之间产生争议的原因、争议解决的进展,上述争议是否会对本次交易的构成实质性障碍。

此外,问询函还要求公司说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净利率增长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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