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丁志新
5月31日,390名被害群众联名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了一封表扬信及一面“秉公执法 匡扶正义”的锦旗,表扬检察院王银祝检察长、李硕检察官等工作人员在案件办理中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390名被害群众是河北兆隆公司集资诈骗案的被害者,由于王银祝检察长、检察官李硕同志及相关检察官办理彭玉锁、宋慧玲案件过程中明察秋毫的严谨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热情,将7年错案予以纠正。
通过李硕近一年中的辛勤工作与王检察长等对该案的关注与支持,在2022年5月12日新华区人民法院对上述二人的判决还原了该案的实质真相。被害群众感谢新华区检察院培养了李硕等同志这样德才兼备的优秀检察官。
群众代表丁志新回忆说,在2015年新华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以来,7年4次以“非吸”起诉17人,其中2018年鲁雅轩被判无罪,1.5亿元被诈骗款至今没有归还,近十名受害群众已经含恨离世,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鲁雅轩一直逍遥法外挥霍涉案款项。
5月31日,被害群众反映,李硕对待群众和蔼可亲,平易近人,能认真听取被害群众代表的意见,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素质优良。该案由“非吸”纠正为集资诈骗,使被害群众看到了希望,这离不开检察官李硕细致入微地阅卷,梳理案情的来龙去脉,对案情精准把握。被害群众反映,在庭审中,李硕同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用大量事实证据揭露了彭玉锁、宋慧玲的犯罪事实,充分表现出了一名优秀检察官应具备的业务素质。390名被害群众深切表达了对新华区检察院李硕等同志的工作进行感谢和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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