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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机构如何发展绿色金融?银保监会:重点关注四类客户,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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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机构如何发展绿色金融?银保监会:重点关注四类客户,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银行、保险业热议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为《指引》中的高频词汇,共出现32次。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曾仰琳

“30·60双碳”目标提出后,银行和保险机构该如何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备受市场关注。

6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下称《指引》),旨在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服务兼具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各类经济活动,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指引》共七章36条,从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投融资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强化绿色金融政策的指导性、拓宽绿色金融政策的覆盖面以及提升绿色金融政策的有效性。

“当前,我会已出台一系列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文件,银行保险机构在重视程度和执行效果上还存在差异。建立具有规范性的绿色金融指引,有利于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绿色金融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流程管理,完善内控管理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推动各项绿色金融政策落地见效。”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介绍《指引》出台背景时指出。

《指引》所涉及的机构包括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另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绿色金融管理参照本指引执行。

界面新闻记者关注到,银行、保险业热议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为《指引》中的高频词汇,共出现32次。《指引》要求,要将ESG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还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在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中应重点关注的四类客户。

具体来看,《指引》第四条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有效识别、监测、防控业务活动中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重点关注客户(融资方)及其主要承包商、供应商因公司治理缺陷和管理不到位而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社会带来的危害及引发的风险,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信息披露和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互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重点关注的客户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银行信贷客户;

(二)投保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等相关保险的客户;

(三)保险资金实体投资项目的融资方;

(四)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应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的客户。

《指引》还强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坚持稳中求进,调整完善信贷政策和投资政策,积极支持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实施清洁生产,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落实碳排放、碳强度政策要求,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有保有压、分类施策,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在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同时,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

据悉,《指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其附则中设置的政策过渡期为1年,即银行保险机构应在1年内建立和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绿色金融管理工作符合监管规定。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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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机构如何发展绿色金融?银保监会:重点关注四类客户,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银行、保险业热议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为《指引》中的高频词汇,共出现32次。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记者 | 曾仰琳

“30·60双碳”目标提出后,银行和保险机构该如何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备受市场关注。

6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下称《指引》),旨在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服务兼具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各类经济活动,更好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指引》共七章36条,从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投融资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强化绿色金融政策的指导性、拓宽绿色金融政策的覆盖面以及提升绿色金融政策的有效性。

“当前,我会已出台一系列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文件,银行保险机构在重视程度和执行效果上还存在差异。建立具有规范性的绿色金融指引,有利于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绿色金融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流程管理,完善内控管理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推动各项绿色金融政策落地见效。”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介绍《指引》出台背景时指出。

《指引》所涉及的机构包括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另外,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绿色金融管理参照本指引执行。

界面新闻记者关注到,银行、保险业热议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为《指引》中的高频词汇,共出现32次。《指引》要求,要将ESG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还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在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中应重点关注的四类客户。

具体来看,《指引》第四条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有效识别、监测、防控业务活动中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重点关注客户(融资方)及其主要承包商、供应商因公司治理缺陷和管理不到位而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社会带来的危害及引发的风险,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信息披露和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互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重点关注的客户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银行信贷客户;

(二)投保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等相关保险的客户;

(三)保险资金实体投资项目的融资方;

(四)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应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的客户。

《指引》还强调,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坚持稳中求进,调整完善信贷政策和投资政策,积极支持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实施清洁生产,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落实碳排放、碳强度政策要求,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有保有压、分类施策,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在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同时,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

据悉,《指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其附则中设置的政策过渡期为1年,即银行保险机构应在1年内建立和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绿色金融管理工作符合监管规定。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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