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河北从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获悉,2022年6月2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吴桥县分局开出一张罚单(吴环罚字〔2022〕3003号),处罚对象为河北金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北金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吴桥县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吴桥县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第十六条第一项作出处罚决定:罚款49000元。

天眼查APP显示,河北金冬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1日,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书凯,经营状态为存续,经营范围包括塑料制品加工销售(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生产线管理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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