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助行为未及时披露,盛新锂能收深交所监管函

盛新锂能6月8日因财务资助行为未及时披露收深交所监管函,公司于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显示,公司自2021年9月收购SESA后至2022年2月底,合计为UT联合体提供了334.37万美元的财务资助。直至3月28日,公司才对上述财务资助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广东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出售参股公司关联交易金额3.55亿元,占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03%,交易标的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且未经审计。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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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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