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6月16日公告,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蚌埠仲裁委”)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135号】。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蚌埠高新投”)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
蚌埠高新投仲裁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ST德豪支付申请人蚌埠高新投投资本金1亿元及投资固定收益14,301.2279万元(合计2.4亿元),并要求本案的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ST德豪承担。由于仲裁案件尚未审理,因此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有关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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