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促进我市文广旅体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根据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 号)、《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浙发改服务〔2022〕85 号)。经研究,结合舟山市文广旅体领域困难行业实际,制定以下十条措施:
『加大对文旅新业态新产品扶持力度』
优化旅游发展资金兑现手续,根据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旅游品牌、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有显著带动作用的旅游项目、促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有显著带动作用的文旅新业态产品、积极推广舟山旅游品牌形象的旅游企业等制定奖补措施和实施细则,加快拨付奖补资金。
『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
积极推动开展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符合暂退质保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积极扶持重点体育企业和体育项目』
积极落实省体育产业重点工作,加快促进我市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建设和发展,重点做好体育企业帮扶纾困工作,积极开展全市体彩实体店促市场稳渠道专项帮扶,着力稳定实体店销售渠道,维护体彩市场健康发展。
『加大对文旅体项目金融支持力度』
针对全市“微改造、精提升”重点项目,省农信联社舟山办事处五年将累计提供5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总额度,提供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贷款、票据贴现等综合金融服务,并探索开展租赁权、经营权、门票收入权等质押贷款业务,在额度、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
『积极开展文旅体消费促进活动』
组织开展“舟山人游舟山”专题活动,政企联动推出文化、旅游和体育消费券,进一步激发文旅体消费潜力。对参与活动惠民力度大、完成效果好的企业,给予鼓励。鼓励旅行社积极“引客入舟”,对组织市外游客来舟的旅行社给予一定补贴支持。
『加强对文旅体资源宣传推介』
各级文旅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市场宣传推广活动,推介资源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对参加市文广旅体局组织的省内外宣传推广活动的企业,免去其展位、交通、食宿费用。
『实行疫情防控专项补助政策』
严格落实 A 级景区精准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旅游业恢复发展工作,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 A 级景区防疫、消杀物资支出给予一定补贴支持。对建立健全景区预约机制、严格落实景区门票预约管理制度的经营性 A 级景区给予一定奖励。
『实行旅游人才专项扶持』
对聘用高级导游、品质导游、中级导游在本市从事导游服务一年(以社保缴纳为准)以上的本市旅行社,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对2020年12月31日前入选文化和旅游部“金牌导游”项目培养的导游另外给予奖励,支持其创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牌导游工作室”,纳入舟山市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范围,支持其参与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
『支持旅行社按规定提供相关委托服务』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可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
鼓励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积极参与政府相关的采购活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和开展职工疗休养,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疗休养基地等承接疗休养业务。
鼓励各级学校、教育机构开展研学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及相关运营机构等承接研学服务业务。
『减收旅游饭店有线电视费用』
对接入中广(舟山)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有线网络业务的旅游饭店,减半收取 2022年1-3月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其中承担隔离防疫任务的旅游饭店,减半收取 2022 年 1-6月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对接入岱山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有线网络业务的旅游饭店,减免2022年2个月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来源:舟山群岛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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