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6月19日公告,公司于6月17日收到苏州工业园区应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苏州工业园区应管局依法委托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经查发现公司未在高处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对违法行为认识到位、能提供积极组织和支持安全生产公益活动的资料,但未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未能立即采取措施纠正,裁量后拟对公司作出3.2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在高处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应急措施等,春兴精工被罚3.2万元
来源:界面新闻
春兴精工
- 春兴精工(002547.SZ):2025年一季报净利润为-4642.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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