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否违反股东前期承诺,是否规避收购方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梦洁股份收关注函

梦洁股份6月29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对公司披露的《关于控制权拟发生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表示关注,要求说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背景、过程、目的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天武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建伟、李菁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仅出让其持有的部分股权的原因,确定各股东出让股份数量和比例的具体考虑和依据,本次股权转让是否存在违反股东前期承诺的情形。

关注函还要求公司结合长沙金森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拥有19.77%的表决权、姜天武在股份转让完成后仍持有13.36%股份的情况,说明姜天武放弃其所持剩余股份对应表决权的原因、目的、必要性,是否为规避收购方触发要约收购义务而不将其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长沙金森并放弃表决权,上述表决权放弃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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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洁股份

  • 梦洁股份(002397.SZ)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实控人刘必安等人合计被罚款500万元
  • 信披内容虚假记载,梦洁股份大股东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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