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披不准确,依顿电子及有关责任人遭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依顿电子7月1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财务负责人金鏖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2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称,公司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自查和复核,发现前期部分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中存在差错需要更正,公司前期将废液废料收入直接冲减营业成本,将支付的境外佣金直接冲减营业收入,将本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销售费用的社会保险费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19年年报中,调增主营业务收入5,797,635.95元,调增主营业务成本150,547,968.48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0.19%、6.50%;2020年年报中,调增主营业务收入8,030,546.77元,调增主营业务成本146,208,369.14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0.33%、7.07%;2021年一季度报告中,调增主营业务收入2,668,143.60元,调增主营业务成本45,539,261.94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0.44%、8.05%;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调增主营业务收入5,686,662.70元,调增主营业务成本109,270,260.66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0.43%、8.97%;2021年三季度报告中,调增主营业务收入7,205,871.11元,调增主营业务成本167,580,553.58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0.36%、8.92%。

综上,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前期部分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导致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时任财务负责人金鏖(2013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6日)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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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顿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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