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消息,近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因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行业或购房等,被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处罚款140万元,直接责任人陈涧良被警告。
金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农行义乌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股权投资、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行业或购房、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经营行为不规范,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陈涧良对中国农业银行义乌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行业或购房、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决定:对中国农业银行义乌分行罚款人民币140万元,对陈涧良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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