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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 | 盐田鹏瑞南区尚府今起登记、龙岗发布房地产项目监管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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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 | 盐田鹏瑞南区尚府今起登记、龙岗发布房地产项目监管新政

最新资讯来啦!

01.盐田沙头角新盘,鹏瑞南区尚府获批预售!13日起登记

今日(7月12日),位于盐田的鹏瑞南区尚府取得预售许可,并发布销售方案。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预售房源共2栋住宅:1栋A座B座、3栋A座B座,均为毛坯交付。

住宅分为建筑面积约65-131平方米产品,共15个户型,173套销售房源。

备案价格约在4.5-6.1万元/平方米之间。

销售流程:

7月13日-7月15日,意向登记阶段;

7月15日-7月16日,意向登记人名册公示,摇号阶段(房源数<登记人数,则摇号,否则不摇号)。

7月16日,正式选房。

项目介绍

项目近地铁8号线沙头角站,规划占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2万平方米。地块整体较为方正,由恩上路分成南、北两区,并规划了架空连廊将两区连通。

主要由多栋住宅塔楼、1栋商业/办公/公寓综合楼、1所幼儿园(规划为9班)、公共绿地等物业组成,以及包括公交首末站、社区警务室等公共配套用房。

02.深圳龙岗发布楼市新政,加大建设监管,确保项目建设竣工交付!

7月11日,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共23条指导意见。

从加强土地使用源头管理、注重设计合理性、加大建设监管力度、完善销售环节管理、严格验收环节监管、确保有序交付和强化使用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

重点内容如下:

1. 要严厉查处违约行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土地使用条件,严格要求土地使用者按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进行开发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具体违约行为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应建立部门联动巡查制度及违规违约用地处置机制,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及批后监管力度,督促项目按期开工、竣工。

2. 通知还提出强化预售资金监管。

区住房建设局加强房地产在售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对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情况全面核查,排查项目风险隐患,对于预售资金监管要严格按比例留存, 确保房地产项目建设竣工交付,维护广大购房者合法权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积极配合核查监管账户资金违规使用问题。

3. 确保公共住房与商品住房总体和谐。

应加 强配建公共住房的项目设计审查,确保公共住房的建筑材料、外形、风格等方面与商品住房保持一致并总体和谐,商品住房和配 建的公共住房之间不得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

4. 加大对宣传、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

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龙岗监管局应对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欺骗、误导消费者 的广告及虚假房源信息,在房地产广告宣传中承诺办理入户、就业、入学信息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针对存在问题的项目, 区住房建设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龙岗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开发企业与属地街道办成立处置小组,开展集中研判,妥善处理, 确保交房过程平稳有序。

03.华侨城坪山综合体、蛇口太子湾地块...深圳多个项目规划调整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多个地块规划调整及用地批复。

其中包括蛇口太子湾DY04-05地块项目、“华腾商务广场”项目(原华侨城坪山综合体项目)等项目及地块规划调整。

1、蛇口太子湾DY04-05地块项目,建面由1.36万平方米减至0.76万平方米

7月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发布《关于蛇口太子湾DY04-05地块项目(K202-0029宗地)规划设计要点变更公示的通告》。

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①规定建筑面积:由“1.36万平方米”调整为“7610平方米”,规定容积率:由“≤1.38”调整为“≤0.78”。

②分项指标中删去:“2)地下:地下区域供冷6000平方米”。

2、华侨城坪山综合体项目规划调整

7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华腾商务广场项目(宗地号:G11337-0105)总平面图及外立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深圳华侨城华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华腾商务广场”项目(原华侨城坪山综合体项目,宗地号:G11337-0105)位于坪山区坪山大道与体育二路交会处西南侧,用地面积为2.46万平方米。

现根据施工图优化设计,此次修改主要集中在总图及建筑平面、立面形式、建筑轮廓和高度等方面调整,主要变更有:

一、总图修改

(一)调整经济技术指标,具体为:一期总建筑面积由149952.30平方米调整为151759.6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79995.61平方米调整为80472.01平方米;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67020.23平方米调整为66342.23平方米,其中:酒店由17034.24平方米调整为17715.26平方米,办公由7126.36平方米调整为7345.79平方米,商业由35609.63平方米调整为34031.18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由7765.27平方米调整为8968.82平方米,其中:商业由7390.37平方米调整8968.82平方米,酒店由374.90平方米调整为0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5210.11平方米调整为5160.96平方米,其中:城市公共通道由1020.06平方米调整为885.94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由4392.27平方米调整为3242.59平方米,车库出地面坡道等由697.78平方米调整为1032.43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69956.69平方米调整为71287.63平方米,其中:城市公共通道由1860.38平方米调整为1916.79平方米,共用停车库由57295.44平方米调整为55220.54平方米,共用设备用房由10800.87平方米调整为14150.30平方米;

本项目一二期计规定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指标不变;

(二)调整一、二、三单元及商业裙房建筑轮廓;

(三)一单元建筑高度由87.17m调整为87.55m,二单元建筑高度由35.55m调整为41.10m;

(四)裙房屋顶天窗大小及轮廓调整,裙房屋顶增加设备机房;

(五)二期设计范围增加阴影填充;

(六)公交首末站范围调整。

二、外立面修改

(一)2栋裙房立面

1.将原立方体堆叠裙房造型调整为倒圆角造型,与塔楼形体更为和谐,增强项目造型整体性。

2.调整幕墙材质并优化幕墙构件细节。

3.对原云IP造型进行球体尺寸、数量、模数优化,在柄部增设LED屏幕增强传媒功能。

(二)2栋二单元立面

1.将原立方体堆叠裙房造型调整为倒圆角造型,与塔楼形体更为和谐,增强项目造型整体性。

2.将文化设施形体整合进商业裙房造型中,增强项目整体性,同时综合室内功能需求、遮阳节能、夜间泛光方案等,精细化设计幕墙水平构件。

3.考虑室内功能需求、遮阳节能、机电通风需求、声环境优化等因素,针对原立面细节进行优化。

(三)2栋三单元立面

对方案材料、遮阳构件、装饰构件等细节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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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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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盐田沙头角新盘,鹏瑞南区尚府获批预售!13日起登记

今日(7月12日),位于盐田的鹏瑞南区尚府取得预售许可,并发布销售方案。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预售房源共2栋住宅:1栋A座B座、3栋A座B座,均为毛坯交付。

住宅分为建筑面积约65-131平方米产品,共15个户型,173套销售房源。

备案价格约在4.5-6.1万元/平方米之间。

销售流程:

7月13日-7月15日,意向登记阶段;

7月15日-7月16日,意向登记人名册公示,摇号阶段(房源数<登记人数,则摇号,否则不摇号)。

7月16日,正式选房。

项目介绍

项目近地铁8号线沙头角站,规划占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2万平方米。地块整体较为方正,由恩上路分成南、北两区,并规划了架空连廊将两区连通。

主要由多栋住宅塔楼、1栋商业/办公/公寓综合楼、1所幼儿园(规划为9班)、公共绿地等物业组成,以及包括公交首末站、社区警务室等公共配套用房。

02.深圳龙岗发布楼市新政,加大建设监管,确保项目建设竣工交付!

7月11日,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共23条指导意见。

从加强土地使用源头管理、注重设计合理性、加大建设监管力度、完善销售环节管理、严格验收环节监管、确保有序交付和强化使用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

重点内容如下:

1. 要严厉查处违约行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土地使用条件,严格要求土地使用者按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进行开发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具体违约行为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应建立部门联动巡查制度及违规违约用地处置机制,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及批后监管力度,督促项目按期开工、竣工。

2. 通知还提出强化预售资金监管。

区住房建设局加强房地产在售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对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情况全面核查,排查项目风险隐患,对于预售资金监管要严格按比例留存, 确保房地产项目建设竣工交付,维护广大购房者合法权益。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积极配合核查监管账户资金违规使用问题。

3. 确保公共住房与商品住房总体和谐。

应加 强配建公共住房的项目设计审查,确保公共住房的建筑材料、外形、风格等方面与商品住房保持一致并总体和谐,商品住房和配 建的公共住房之间不得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

4. 加大对宣传、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

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龙岗监管局应对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欺骗、误导消费者 的广告及虚假房源信息,在房地产广告宣传中承诺办理入户、就业、入学信息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针对存在问题的项目, 区住房建设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龙岗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开发企业与属地街道办成立处置小组,开展集中研判,妥善处理, 确保交房过程平稳有序。

03.华侨城坪山综合体、蛇口太子湾地块...深圳多个项目规划调整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多个地块规划调整及用地批复。

其中包括蛇口太子湾DY04-05地块项目、“华腾商务广场”项目(原华侨城坪山综合体项目)等项目及地块规划调整。

1、蛇口太子湾DY04-05地块项目,建面由1.36万平方米减至0.76万平方米

7月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发布《关于蛇口太子湾DY04-05地块项目(K202-0029宗地)规划设计要点变更公示的通告》。

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①规定建筑面积:由“1.36万平方米”调整为“7610平方米”,规定容积率:由“≤1.38”调整为“≤0.78”。

②分项指标中删去:“2)地下:地下区域供冷6000平方米”。

2、华侨城坪山综合体项目规划调整

7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关于华腾商务广场项目(宗地号:G11337-0105)总平面图及外立面图修改事宜的公示》。

深圳华侨城华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华腾商务广场”项目(原华侨城坪山综合体项目,宗地号:G11337-0105)位于坪山区坪山大道与体育二路交会处西南侧,用地面积为2.46万平方米。

现根据施工图优化设计,此次修改主要集中在总图及建筑平面、立面形式、建筑轮廓和高度等方面调整,主要变更有:

一、总图修改

(一)调整经济技术指标,具体为:一期总建筑面积由149952.30平方米调整为151759.6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79995.61平方米调整为80472.01平方米;地上规定建筑面积由67020.23平方米调整为66342.23平方米,其中:酒店由17034.24平方米调整为17715.26平方米,办公由7126.36平方米调整为7345.79平方米,商业由35609.63平方米调整为34031.18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由7765.27平方米调整为8968.82平方米,其中:商业由7390.37平方米调整8968.82平方米,酒店由374.90平方米调整为0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5210.11平方米调整为5160.96平方米,其中:城市公共通道由1020.06平方米调整为885.94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由4392.27平方米调整为3242.59平方米,车库出地面坡道等由697.78平方米调整为1032.43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69956.69平方米调整为71287.63平方米,其中:城市公共通道由1860.38平方米调整为1916.79平方米,共用停车库由57295.44平方米调整为55220.54平方米,共用设备用房由10800.87平方米调整为14150.30平方米;

本项目一二期计规定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指标不变;

(二)调整一、二、三单元及商业裙房建筑轮廓;

(三)一单元建筑高度由87.17m调整为87.55m,二单元建筑高度由35.55m调整为41.10m;

(四)裙房屋顶天窗大小及轮廓调整,裙房屋顶增加设备机房;

(五)二期设计范围增加阴影填充;

(六)公交首末站范围调整。

二、外立面修改

(一)2栋裙房立面

1.将原立方体堆叠裙房造型调整为倒圆角造型,与塔楼形体更为和谐,增强项目造型整体性。

2.调整幕墙材质并优化幕墙构件细节。

3.对原云IP造型进行球体尺寸、数量、模数优化,在柄部增设LED屏幕增强传媒功能。

(二)2栋二单元立面

1.将原立方体堆叠裙房造型调整为倒圆角造型,与塔楼形体更为和谐,增强项目造型整体性。

2.将文化设施形体整合进商业裙房造型中,增强项目整体性,同时综合室内功能需求、遮阳节能、夜间泛光方案等,精细化设计幕墙水平构件。

3.考虑室内功能需求、遮阳节能、机电通风需求、声环境优化等因素,针对原立面细节进行优化。

(三)2栋三单元立面

对方案材料、遮阳构件、装饰构件等细节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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