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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安财险获批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民事裁定书披露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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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安财险获批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民事裁定书披露具体细节

尚未到期的保险合同权益不受重整影响。

记者| 苗艺伟

7月15日晚间,银保监会公告称,已于629日原则同意易安财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要求易安财险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同时,易安财险也声明,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后续经营、客户服务产生不利影响,管理人将尽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易安财险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对于截至重整受理日尚未到期且仍需履行剩余期限保险责任的保险合同,管理人将依法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继续履行,该部分保单持有人无需申报债权,且保险合同权益不受易安财险重整的影响。

同日,作为最后的兜底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也在715日当天第一时间宣布介入破产重整程序,根据法律规定,易安财险的保单持有人(统称为“保单债权人”)授权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于安邦财险的破产清算,此次易安财险的破产重整指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

715日晚间,北京金融法院发布的《(2022)京 74 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 也披露了更多易安财险的破产重整细节。

裁定书显示,早在今年5月26日,易安财险接管组就已经作出破产重整的决定,随后,6月29日,银保监会原则同意易安财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直到2022年7月8日,申请人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已于2022年7月12日组织召开听证会易安财险的法定代表人邹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接管组工作人员刘兴玥、易安财险托管组财经小组组长郭龙、易安财险财务负责人仇传喜、易安财险业务管理部部门总经理刘金平到庭参加听证。

易安财险已资不抵债

北京金融法院经,根据三份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关易安财险财务报告足以证明易安财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账面资产小于负债,流动资金不足以支付到期保险负债、非流动资产变现能力差,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具体来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负债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3月31日易安财险资产总计 3.34亿元,负债合计4.62亿元,股东(或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亿元,账面资产小于负债。

同时,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易安财险总资产评估价值为3.38亿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4.62亿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2亿元。易安财险经评估后的净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341.64 万元,但仍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房抵贷业务核查报告》显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易安财险房抵贷业务保险责任均已到期。由于执行困难等原因未完成强制执行,或因部分抵押房产存在抵押权利瑕疵等异常情况,抵押权能否有效行使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不满足资产的确认条件,未确认为资产。

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北京金融法院在判决中还表示,易安财险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其已有多笔负债无法清偿,其中“房抵贷”履约保证保险业务的账面逾期未兑付保险金总额为4075.15万元,欠付北京闪银奇异科技有限公司已到期业务保证金3768.79 万元;而其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账面记载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827.97万元,其中698.80 万元被查封冻结,故现其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破产重整。

综上,法院判定:易安财险是企业法人,具备破产重整主体资格;根据现有证据,综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监管要求,易安财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重整原因,但易安财险主张其作为四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之一,具有管理结构扁平、轻资产运营等优势;同时易安财险自身资产负债体量不大,有望通过有限投资改善偿付能力易安财险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和挽救可能,其提出的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受理。

网贷保证险业务“蒙眼狂奔”

资料显示,易安财险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易安财险现登记股东7名,分别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深圳光汇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5%)、西藏晟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4%)、北京富邦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4%)、北京恒屹鑫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4%)、山东达能工贸有限公司(持股 14%)、深圳锦久辰商贸有限公司(持股14%)。

作为国内的四家互联网险企之一,易安财险在前两年可谓风光无限。

数据显示,2016年2017易安财险便实现盈利,净利润分别为157万元711万元

但随后,2018年,易安保险开始因激进发展与网贷P2P平台、助贷平台等业务相关的保证险业务,而转为巨额亏损2018年直接亏损约1.99亿元

2019年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保证险产品保费收入约1373万元,赔付支出约536万元,承保亏损约1.85亿;易安财险保证保险2018年承保的亏损为800万元。正是因为保证险的承保亏损过大,造成易安财险2019年净亏损1.67亿元。

2020年一季度,亏损再度扩大至-2.62亿元此后,因易安财险被接管,财务数据披露也全部停止

2020年7月,鉴于易安财险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银保监会决定于2020年7月17日起对其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为一年,接管组依据相关法律委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托管易安财险业务。

2021年7月,银保监会决定延长易安财险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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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安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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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安财险获批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民事裁定书披露具体细节

尚未到期的保险合同权益不受重整影响。

记者| 苗艺伟

7月15日晚间,银保监会公告称,已于629日原则同意易安财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要求易安财险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同时,易安财险也声明,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后续经营、客户服务产生不利影响,管理人将尽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易安财险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对于截至重整受理日尚未到期且仍需履行剩余期限保险责任的保险合同,管理人将依法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继续履行,该部分保单持有人无需申报债权,且保险合同权益不受易安财险重整的影响。

同日,作为最后的兜底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也在715日当天第一时间宣布介入破产重整程序,根据法律规定,易安财险的保单持有人(统称为“保单债权人”)授权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值得一提的是,不同于安邦财险的破产清算,此次易安财险的破产重整指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

715日晚间,北京金融法院发布的《(2022)京 74 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 也披露了更多易安财险的破产重整细节。

裁定书显示,早在今年5月26日,易安财险接管组就已经作出破产重整的决定,随后,6月29日,银保监会原则同意易安财险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直到2022年7月8日,申请人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已于2022年7月12日组织召开听证会易安财险的法定代表人邹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接管组工作人员刘兴玥、易安财险托管组财经小组组长郭龙、易安财险财务负责人仇传喜、易安财险业务管理部部门总经理刘金平到庭参加听证。

易安财险已资不抵债

北京金融法院经,根据三份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关易安财险财务报告足以证明易安财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账面资产小于负债,流动资金不足以支付到期保险负债、非流动资产变现能力差,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具体来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负债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3月31日易安财险资产总计 3.34亿元,负债合计4.62亿元,股东(或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亿元,账面资产小于负债。

同时,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易安财险总资产评估价值为3.38亿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4.62亿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2亿元。易安财险经评估后的净资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增值341.64 万元,但仍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房抵贷业务核查报告》显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易安财险房抵贷业务保险责任均已到期。由于执行困难等原因未完成强制执行,或因部分抵押房产存在抵押权利瑕疵等异常情况,抵押权能否有效行使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不满足资产的确认条件,未确认为资产。

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北京金融法院在判决中还表示,易安财险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其已有多笔负债无法清偿,其中“房抵贷”履约保证保险业务的账面逾期未兑付保险金总额为4075.15万元,欠付北京闪银奇异科技有限公司已到期业务保证金3768.79 万元;而其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账面记载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827.97万元,其中698.80 万元被查封冻结,故现其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破产重整。

综上,法院判定:易安财险是企业法人,具备破产重整主体资格;根据现有证据,综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监管要求,易安财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重整原因,但易安财险主张其作为四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之一,具有管理结构扁平、轻资产运营等优势;同时易安财险自身资产负债体量不大,有望通过有限投资改善偿付能力易安财险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和挽救可能,其提出的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受理。

网贷保证险业务“蒙眼狂奔”

资料显示,易安财险成立于2016年2月,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易安财险现登记股东7名,分别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深圳光汇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5%)、西藏晟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4%)、北京富邦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4%)、北京恒屹鑫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4%)、山东达能工贸有限公司(持股 14%)、深圳锦久辰商贸有限公司(持股14%)。

作为国内的四家互联网险企之一,易安财险在前两年可谓风光无限。

数据显示,2016年2017易安财险便实现盈利,净利润分别为157万元711万元

但随后,2018年,易安保险开始因激进发展与网贷P2P平台、助贷平台等业务相关的保证险业务,而转为巨额亏损2018年直接亏损约1.99亿元

2019年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保证险产品保费收入约1373万元,赔付支出约536万元,承保亏损约1.85亿;易安财险保证保险2018年承保的亏损为800万元。正是因为保证险的承保亏损过大,造成易安财险2019年净亏损1.67亿元。

2020年一季度,亏损再度扩大至-2.62亿元此后,因易安财险被接管,财务数据披露也全部停止

2020年7月,鉴于易安财险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银保监会决定于2020年7月17日起对其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为一年,接管组依据相关法律委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托管易安财险业务。

2021年7月,银保监会决定延长易安财险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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