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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原料,罚1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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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原料,罚116万

原料安全是底线。

文|化妆品观察

近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显示,漳州怡嘉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怡嘉公司)因使用超过期限的化妆品原料,被罚没款合计1163544.9元。

截自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处罚案件中,涉事产品为“植护婴儿润肤霜”,而目前该款产品在多个电商平台均有售卖。

婴儿霜使用过期原料,处以货值15倍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今年3月,福建省药监局对怡嘉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其原料仓库内查见已过期的原料“高分子柔肤&滑肤增稠剂W-9A”(批号:20201013C)仍放在合格原料区,该公司涉嫌使用过期原料生产化妆品。

经查,上述原料自2021年10月12日过期后,怡嘉公司使用其生产植护婴儿润肤霜73492瓶(规格:50g/瓶,批号:YCBM06A、YCBL19A、YCBK29A、YCBK29B、YCBM29A),并已全部销售,货值共计77313.6元。今年3月19日至3月29日,怡嘉公司召回涉案产品69841瓶,实际销售3651瓶,违法所得3840.9元。

福建省药监局认为,怡嘉公司使用过期原料生产普通化妆品植护婴儿润肤霜,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不得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化妆品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规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福建省药监局责令怡嘉公司改正,没收过期原料“高分子柔肤&滑肤增稠剂W-9A”(批号:20201013C)43.07kg、以及69841瓶涉案产品、违法所得3840.9元,并处货值15倍罚款1159704元,罚没款合计共1163544.9元。

相关产品未下架,有消费者评论“刺激皮肤”

据植护官网信息,公司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曾试水电商运营,并获得母婴品牌“小浣熊”等代理权。2014年其转型为经营自主品牌,同年,以“植物护养,天生滋润”为品牌理念的植护产品上市。

化妆品观察看到,目前,植护在淘宝、抖音、拼多多等多个平台均有布局。其中,植护天猫官方旗舰店的粉丝数量已达2375万,其售卖的产品主要分为五大类,包括了纸品、个护、防疫驱蚊、家庭清洁、美妆工具。热销第一的产品为植护香水洗衣液,位列近7日天猫实惠装洗衣液热销榜第一。

截自植护天猫官方旗舰店

在植护旗舰店搜索“植护婴儿润肤霜”,显示有两个同款产品链接,一个显示有“2万+人付款”,产品售价19.9元/50g,月销量为22,另一款则显示买一送一,价格为29.99元两瓶,月销量为23。截至发稿,相关涉事产品仍未下架。

在该产品评价页面,不少网友评论“保湿效果好,多次购买”,但也有评价显示“宝宝用完满脸通红,这个面霜添加的劣质成分,非常刺激宝宝皮肤,建议大家慎重购买。”

在国家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平台,化妆品观察搜索“植护婴儿润肤霜”,页面显示该产品的备案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历史记录显示2021年10月13日首次备案,2022年6月24次备案变更,备案人正是此次被罚的怡嘉公司。

从备案记录来看,当前怡嘉公司生产备案的产品共有158条,除了“植护婴儿润肤霜”外,其生产备案的还有诸多婴儿相关产品,比如“紫婴坊婴儿松花爽身粉”、“乐比多儿童洗发沐浴露”、“天线宝宝婴儿四季保湿水嫩霜”等。

截自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系统

不过,相较于洗护产品,当前植护旗下婴儿护肤产品关注度并不高。目前在小红书上,与植护相关的笔记有3400+篇,其中主要是与纸品、洗衣液等产品相关的内容,几乎看不到婴幼儿润肤霜相关的笔记。

半年查处22批次,原料安全成监管重点

自新规实施以来,化妆品监管不断趋严,原料的质量安全也成为了监管的重中之重。

据化妆品观察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已通告了至少22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

譬如,今年1月17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关于14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也显示,涉事产品被检出的禁用原料包括氯倍他索丙酸酯、地索奈德等;2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又公开了8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其中,抽检的“倩芙祛痘平衡喷雾(男士专用)”、“诗妍希控油祛痘精华液”、等产品也均检出了违禁原料。

对于这些乱象问题,监管部门则是重拳出击。据化妆品观察此前报道,去年1月,上海格兰化妆品有限公司因使用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公司负责人以及相关原料供应商均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针对此次被罚事件,有行业人士表示,“不同于使用禁用原料,部门企业使用过期原料有可能不是有意为之,不过若真如此,这也反映了生产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还是存在一些漏洞。”

这一说法也有迹可循。根据公开报道,去年15月,广东药监局通报了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其中14家企业被责令整改、警告,而检查的主要违规问题就包括了质量安全方面存在产品批生产记录及检验记录不齐全、原料库中存放过期原料、未对过期原料进行分区存放或标识处理等。

“这也再次给化妆品企业敲响了警钟,无论是何种情况,针对原料不合规等乱象,监管部门都决不‘容忍’。”上述行业人士说道。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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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原料,罚116万

原料安全是底线。

文|化妆品观察

近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显示,漳州怡嘉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怡嘉公司)因使用超过期限的化妆品原料,被罚没款合计1163544.9元。

截自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处罚案件中,涉事产品为“植护婴儿润肤霜”,而目前该款产品在多个电商平台均有售卖。

婴儿霜使用过期原料,处以货值15倍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今年3月,福建省药监局对怡嘉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其原料仓库内查见已过期的原料“高分子柔肤&滑肤增稠剂W-9A”(批号:20201013C)仍放在合格原料区,该公司涉嫌使用过期原料生产化妆品。

经查,上述原料自2021年10月12日过期后,怡嘉公司使用其生产植护婴儿润肤霜73492瓶(规格:50g/瓶,批号:YCBM06A、YCBL19A、YCBK29A、YCBK29B、YCBM29A),并已全部销售,货值共计77313.6元。今年3月19日至3月29日,怡嘉公司召回涉案产品69841瓶,实际销售3651瓶,违法所得3840.9元。

福建省药监局认为,怡嘉公司使用过期原料生产普通化妆品植护婴儿润肤霜,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不得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化妆品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规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福建省药监局责令怡嘉公司改正,没收过期原料“高分子柔肤&滑肤增稠剂W-9A”(批号:20201013C)43.07kg、以及69841瓶涉案产品、违法所得3840.9元,并处货值15倍罚款1159704元,罚没款合计共1163544.9元。

相关产品未下架,有消费者评论“刺激皮肤”

据植护官网信息,公司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曾试水电商运营,并获得母婴品牌“小浣熊”等代理权。2014年其转型为经营自主品牌,同年,以“植物护养,天生滋润”为品牌理念的植护产品上市。

化妆品观察看到,目前,植护在淘宝、抖音、拼多多等多个平台均有布局。其中,植护天猫官方旗舰店的粉丝数量已达2375万,其售卖的产品主要分为五大类,包括了纸品、个护、防疫驱蚊、家庭清洁、美妆工具。热销第一的产品为植护香水洗衣液,位列近7日天猫实惠装洗衣液热销榜第一。

截自植护天猫官方旗舰店

在植护旗舰店搜索“植护婴儿润肤霜”,显示有两个同款产品链接,一个显示有“2万+人付款”,产品售价19.9元/50g,月销量为22,另一款则显示买一送一,价格为29.99元两瓶,月销量为23。截至发稿,相关涉事产品仍未下架。

在该产品评价页面,不少网友评论“保湿效果好,多次购买”,但也有评价显示“宝宝用完满脸通红,这个面霜添加的劣质成分,非常刺激宝宝皮肤,建议大家慎重购买。”

在国家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平台,化妆品观察搜索“植护婴儿润肤霜”,页面显示该产品的备案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历史记录显示2021年10月13日首次备案,2022年6月24次备案变更,备案人正是此次被罚的怡嘉公司。

从备案记录来看,当前怡嘉公司生产备案的产品共有158条,除了“植护婴儿润肤霜”外,其生产备案的还有诸多婴儿相关产品,比如“紫婴坊婴儿松花爽身粉”、“乐比多儿童洗发沐浴露”、“天线宝宝婴儿四季保湿水嫩霜”等。

截自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系统

不过,相较于洗护产品,当前植护旗下婴儿护肤产品关注度并不高。目前在小红书上,与植护相关的笔记有3400+篇,其中主要是与纸品、洗衣液等产品相关的内容,几乎看不到婴幼儿润肤霜相关的笔记。

半年查处22批次,原料安全成监管重点

自新规实施以来,化妆品监管不断趋严,原料的质量安全也成为了监管的重中之重。

据化妆品观察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已通告了至少22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

譬如,今年1月17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关于14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也显示,涉事产品被检出的禁用原料包括氯倍他索丙酸酯、地索奈德等;2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又公开了8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其中,抽检的“倩芙祛痘平衡喷雾(男士专用)”、“诗妍希控油祛痘精华液”、等产品也均检出了违禁原料。

对于这些乱象问题,监管部门则是重拳出击。据化妆品观察此前报道,去年1月,上海格兰化妆品有限公司因使用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公司负责人以及相关原料供应商均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针对此次被罚事件,有行业人士表示,“不同于使用禁用原料,部门企业使用过期原料有可能不是有意为之,不过若真如此,这也反映了生产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还是存在一些漏洞。”

这一说法也有迹可循。根据公开报道,去年15月,广东药监局通报了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其中14家企业被责令整改、警告,而检查的主要违规问题就包括了质量安全方面存在产品批生产记录及检验记录不齐全、原料库中存放过期原料、未对过期原料进行分区存放或标识处理等。

“这也再次给化妆品企业敲响了警钟,无论是何种情况,针对原料不合规等乱象,监管部门都决不‘容忍’。”上述行业人士说道。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