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和4月2日,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先后召开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创新举措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防各类风险隐患。
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八抓20项”创新举措的贯彻落实,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安委会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办法,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前期,青岛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以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
7月20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相关情况。

为了切实做好《措施》起草制定工作,青岛市全面梳理了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做法,对经过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概括总结提炼固化,同时深入分析当前制约青岛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风险和隐患,研究并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
《措施》制定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协商会,实地走访市直部门和区市镇街,征求各单位意见等方式,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内容。
据发布会介绍,《措施》直击当前青岛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短板,以完善机制、管控风险、压实责任,优化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了32项具体举措,对于加强青岛市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在强化责任落实方面。探索建立“一报告、一审计、一档案”、安全周和镇(街)安全生产公益课堂工作制度,也就是各级领导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专题“述安全”、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分类建立市直企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档案,各级领导每季度最后一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镇(街)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公益课堂。
在强化风险管控方面。防范化解好重大安全风险,是杜绝重特大事故的根本,《措施》中也给出了具体办法:建立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为防止区市、部门只抓项目落地、忽视安全管理,《措施》明确提出对年度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确保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全生命周期安全有效管控,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安全”的政治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研判预警,各区市和行业部门及时分析研判基础性风险、市场波动风险、季节性风险、节假日风险等安全生产风险,发布预警信息,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超前监测预警、及时防范化解、有效应急处置;建立重大风险评估和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完善新上高危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制度,每2年组织开展1次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向行业监管部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
在打造“感知中枢”数字化监管系统方面。建设覆盖风险监测预警、研判评估、应急处置、闭环管理等全过程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和指挥处置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一网统管、一屏联动”,提升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在强化监管执法方面。针对事故多发的区市和部门,将建立事故警示和复盘评估制度,向60天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事故或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2个月同比上升等的区市、行业监管部门发出警示告知书,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1次安全生产警示谈话;针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将健全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联动查处和“行刑衔接”长效机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弄虚作假、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在强化基础保障方面。首先要把牢入口,新入职和初任培训不少于3个月,区市、镇街和行业监管部门新任分管负责人实行任前培训;其次是确保投入,按规定将执法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严格落实区市问责资金专项上解政策,统筹用于全市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最后要强化保障,落实监管执法人员工资待遇等保障政策,按规定为监管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持监管执法队伍人员相对稳定,增强工作连续性。
在强化考核奖惩方面。采用差异化考核的办法,综合考量工作体量、风险强度等因素,既考结果又考过程。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连续发生事故且社会影响重大的单位,依法依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在强化社会共治方面。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仅仅依靠部门和企业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用,需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大力支持,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中提出要推动第三方机构参与事故预防工作,这项工作是最能体现青岛特色。为充分发挥安责险在事故预防中的作用,《措施》提出了由保险机构为投保单位提供安全培训、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标准化建设等服务,向第三方机构借智借力,共同筑牢“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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