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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公司博瑞医药“蹭抗疫热点”信披违规,相关知情人内幕交易获刑5年|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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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公司博瑞医药“蹭抗疫热点”信披违规,相关知情人内幕交易获刑5年|局外人

上海三中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被告人邢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张志浩(实习)张晓云

7月28日,界面新闻从上海第三中院微信公众号获悉,该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邢某涉嫌犯内幕交易罪一案,以内幕交易罪判处被告人邢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上海三中院经审理查明,某生物医药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2020年1月,该公司为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开展抗病毒药物瑞德西韦的仿制工作,并于同年2月1日、2月11日先后完成小试批生产和中试批生产。2月11日晚,该公司发布公告宣布成功仿制开发了瑞德西韦原料药合成工艺技术和制剂技术,已经批量生产出瑞德西韦原料药。

该公司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发布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重大进展的信息,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2月1日至2月11日。

同年2月4日,该公司董事长袁某为寻求联系相关方面支持以及咨询涉案内幕信息公告事宜,将仿制瑞德西韦小试批生产成功以及即将实现扩大生产等研发进展告知为其提供信息披露合规咨询服务的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告人邢某。

同年2月6日,被告人邢某实际控制的5个证券账户买入该公司股票31万余股,交易金额人民币1392万余元,后于2月10日至3月6日陆续卖出,获利86万余元。2021年4月13日,被告人邢某被侦查人员抓获。

上海三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邢某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交易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罪。被告人邢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于庭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可以从宽处理,故作出上述判决。

上海三中院表示,根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本案中,某生物医药公司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发布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重大进展的信息,系内幕信息。被告人邢某在为该公司提供信息披露合规咨询服务过程中,得知上述内幕信息,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股票31万余股,成交金额达1,392万余元,获利达86万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属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经界面新闻比对,该科创板上市公司为博瑞医药(688166.SH)。

回顾股票交易情况发现,该公司在2020年2月11日、2月12日和2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20年2月14日,博瑞医药发布公告称,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

博瑞医药称,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披露成功仿制开发了瑞德西韦原料药合成工艺技术和制剂技术的公告。公司关注到有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开发瑞德西韦涉嫌侵犯专利权。截至目前,公司关于瑞德西韦的开发工作尚处于研发阶段,公司认为上述研发事宜不存在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博瑞医药称,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在这之后,风云突变。博瑞医药因蹭热点信披不准,公司及董秘王征野收到了监管的警示函。

2020年3月,上交所下发《关于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和《关于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征野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交所在上述两份《决定》中指出,经核实,博瑞医药公告中所称“批量生产”实际为药品研发中小试、中试等批次的试验性生产。公司尚未取得药监部门批准,也未取得专利权人授权,不具备进行药物商业化批量生产的应有资质。

上交所对博瑞医药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征野予以通报批评。此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同月,江苏证监局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38号)显示,经查,博瑞医药于2020年2月12日披露《关于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进展的公告》称,“于近日成功仿制开发了瑞德西韦原料药合成工艺技术和制剂技术。公司已经批量生产出瑞德西韦原料药,瑞德西韦制剂批量化生产正在进行中”。

经核查,公司公告中所称“批量生产”实际为药品研发中小试、中试等批次的试验性生产,而非已完成审批并开始正式规模化、商业化生产销售瑞德西韦原料药和制剂。博瑞医药所披露的“批量生产”未考虑一般语义的理解,亦未作出专门说明,不能准确描述抗病毒药物研制的进展,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博瑞医药董事会秘书王征野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对此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博瑞医药及董事会秘书王征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博瑞医药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和生产高端仿制药和原创性新药的高科技制药企业,于2019年11月8日成功登陆科创板。当年实现营业收入5.03亿元,归母净利润1.11亿元。

财报数据显示,2021年,博瑞医药实现营业总收入10.52亿元,同比增长34.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亿元,同比增长43.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4亿元,同比增长42.69%;基本每股收益0.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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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公司博瑞医药“蹭抗疫热点”信披违规,相关知情人内幕交易获刑5年|局外人

上海三中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被告人邢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张志浩(实习)张晓云

7月28日,界面新闻从上海第三中院微信公众号获悉,该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邢某涉嫌犯内幕交易罪一案,以内幕交易罪判处被告人邢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上海三中院经审理查明,某生物医药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2020年1月,该公司为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开展抗病毒药物瑞德西韦的仿制工作,并于同年2月1日、2月11日先后完成小试批生产和中试批生产。2月11日晚,该公司发布公告宣布成功仿制开发了瑞德西韦原料药合成工艺技术和制剂技术,已经批量生产出瑞德西韦原料药。

该公司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发布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重大进展的信息,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2月1日至2月11日。

同年2月4日,该公司董事长袁某为寻求联系相关方面支持以及咨询涉案内幕信息公告事宜,将仿制瑞德西韦小试批生产成功以及即将实现扩大生产等研发进展告知为其提供信息披露合规咨询服务的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告人邢某。

同年2月6日,被告人邢某实际控制的5个证券账户买入该公司股票31万余股,交易金额人民币1392万余元,后于2月10日至3月6日陆续卖出,获利86万余元。2021年4月13日,被告人邢某被侦查人员抓获。

上海三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邢某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交易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罪。被告人邢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于庭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可以从宽处理,故作出上述判决。

上海三中院表示,根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本案中,某生物医药公司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发布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重大进展的信息,系内幕信息。被告人邢某在为该公司提供信息披露合规咨询服务过程中,得知上述内幕信息,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股票31万余股,成交金额达1,392万余元,获利达86万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属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经界面新闻比对,该科创板上市公司为博瑞医药(688166.SH)。

回顾股票交易情况发现,该公司在2020年2月11日、2月12日和2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020年2月14日,博瑞医药发布公告称,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

博瑞医药称,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披露成功仿制开发了瑞德西韦原料药合成工艺技术和制剂技术的公告。公司关注到有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开发瑞德西韦涉嫌侵犯专利权。截至目前,公司关于瑞德西韦的开发工作尚处于研发阶段,公司认为上述研发事宜不存在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博瑞医药称,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在这之后,风云突变。博瑞医药因蹭热点信披不准,公司及董秘王征野收到了监管的警示函。

2020年3月,上交所下发《关于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和《关于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征野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交所在上述两份《决定》中指出,经核实,博瑞医药公告中所称“批量生产”实际为药品研发中小试、中试等批次的试验性生产。公司尚未取得药监部门批准,也未取得专利权人授权,不具备进行药物商业化批量生产的应有资质。

上交所对博瑞医药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征野予以通报批评。此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同月,江苏证监局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38号)显示,经查,博瑞医药于2020年2月12日披露《关于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进展的公告》称,“于近日成功仿制开发了瑞德西韦原料药合成工艺技术和制剂技术。公司已经批量生产出瑞德西韦原料药,瑞德西韦制剂批量化生产正在进行中”。

经核查,公司公告中所称“批量生产”实际为药品研发中小试、中试等批次的试验性生产,而非已完成审批并开始正式规模化、商业化生产销售瑞德西韦原料药和制剂。博瑞医药所披露的“批量生产”未考虑一般语义的理解,亦未作出专门说明,不能准确描述抗病毒药物研制的进展,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博瑞医药董事会秘书王征野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对此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博瑞医药及董事会秘书王征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博瑞医药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和生产高端仿制药和原创性新药的高科技制药企业,于2019年11月8日成功登陆科创板。当年实现营业收入5.03亿元,归母净利润1.11亿元。

财报数据显示,2021年,博瑞医药实现营业总收入10.52亿元,同比增长34.0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亿元,同比增长43.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4亿元,同比增长42.69%;基本每股收益0.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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