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马B8月12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马汽车”)、北京凯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能源”)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汝龙与北京菜篮子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菜篮子”)纠纷事项,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下达民事判决书。上诉人北京菜篮子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凯马汽车对应付购车款、资金占用损失、律师费、财产保险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北京菜篮子上诉请求及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86563.5元,由北京菜篮子负担。
热门排行February 12
- 多名共和党众议员“倒戈”,美众议院否决对加拿大加征关税
- 汽车早报|通用汽车称在中国供应链的本土化率已超95% 福特2025年营业收入1873亿美元
- 萃华珠宝陷流动性危机,加盟商称因账户冻结无法向总部采货
- 高市早苗执政明显倾向民粹主义,日本国内日益担忧政局走势
- 直通部委|国家层面海外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 春节假期有奖发票奖金将超10亿元
- 2026年“反内卷”政策或进入精细化、差异化实施阶段|宏观晚6点
- 经营者集中委托审查试点如何提效能?陕西省市监局答界面新闻
- 只邀请共和党籍州长出席?美国全国州长协会抵制特朗普白宫峰会
- UU跑腿回应代磕头服务下架,相关订单予以三倍金额补偿
- 外交部回应特朗普涉中加合作言论:中加构建新型战略伙伴关系不针对任何第三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