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眼
近日,青眼注意到,中国科学院下属珠海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珠海先进院)公布了11款产品,未经授权使用中科院和珠海先进院进行虚假宣传。
早前,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等多家机构也发布了打假声明,这就意味着,违规宣传“中科院”产品将迎来一波清理。
曝光!11款产品被指虚假宣传
近年来,化妆品行业的产学研合作越来越普遍,中国科学院(简称:中科院)作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学术机构,化妆品品牌也纷纷谋求与中科院下属公司的合作。这其中,珠海先进院以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生物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技术为主攻方向,吸引了国内多个知名品牌与之达成战略合作。
然而,行业内也出现了一些通过非正规手段碰瓷“中科院”和“珠海先进院”的现象。就此,珠海先进院近期发布声明,对这类行为进行抵制,并曝光了部分侵权行为,涉及11个产品,涵盖精华液、冷敷贴等。


根据珠海先进院的声明,这11款产品均是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在抖音、视频号、微商等各大线上平台和产品包装上使用“珠海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专家团队”等标识,进行宣传。
声明强调,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珠海先进院许可者授权,在产品或服务宣传上使用“中科院”“珠海中科院”“中科先进院”“中科院珠海研究院”等标识均属侵权行为。
青眼注意到,上述11个产品中,大部分仍未撤下涉及到有关珠海先进院、中科院的相关宣传语。
譬如,发之萃品牌在其抖音号上,依然宣称中国科学院、珠海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二者为其提供了技术支持。另一产品简姿奢养魅丽套,在相关视频号上依然宣称产品由中科院联合研发。

新一轮集中打假
据公开信息,珠海先进院是由珠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共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深圳先进院100%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截至2021年7月,珠海先进院已孵化高新技术型企业62家,创办企业47家,这些企业的名称中多含有“中科”字眼。
即便如此,珠海先进院及其孵化的企业不等同于中科院,化妆品品牌与珠海先进院进行合作时也要慎重使用“中科院”进行宣传。
“目前监管严格,不能用‘中科院’进行背书,‘中科院’‘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这类的宣传用语都不能用,包括Logo也不行,”多家与珠海先进院进行合作的化妆品品牌方向青眼透露。
那么,正常合作的企业该如何规避风险?青眼联系到珠海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有关负责人,他告诉青眼,“比较大牌的化妆品企业一般都是通过正规产学研方式来合作的,反而是一些白牌,或者不知名品牌是这次我们整治的对象。”
根据他向青眼提供的多份文件,珠海先进院下的企业,在对外合作中要遵循以下要求:一是未经中国科学院批准,各中心及孵化企业不得使用中国科学院品牌开展任何业务;二是未经批准,全称、简称中均不得含有“中国科学院”或“中科院”;三是在对外活动中,“珠海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的介绍简称,一律采用全称或简称“珠海先进院”;四是对外宣传使用的产品、材料等,需审核后方可发布、使用。
这一要求则是基于今年6月份,中科院的两份通知。即要求院属单位对企业使用中国科学院品牌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强调院属事业单位应主要以转让、许可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非必要不得作价入股。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国家队选手更应该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如此也就不难理解中科院此番正本清源。
将时间拉长来看,中科院打假从未间断。2010年,中科院就发布消息称,一些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使用中国科学院的名称、标识,进行虚假宣传;2013年与2017年就同样事情再次发布声明。2021年7月,中科院又再一次声明,并列举了25个侵权的产品。
在一次次的整顿下,据青眼调查,除珠海先进院,今年5月与6月,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下称“上海有机所”)相继发布打假声明;去年12月17日,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也发布声明。
白牌傍“中科院”行不通了
不过,青眼浏览淘宝、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发现,直接以中科院命名的化妆品店铺不在少数,同时,还有不少产品在产品包装与商品详情页面直接打出“中科院专研”“中科院专利”“中科院技术支持研发”等,涉及护肤、洗护等各种产品。


根据珠海先进院、上海有机所的声明可知,绝大部分企业实际并未获得官方授权。青眼注意到,在上海有机所5月发布的声明中,也曝光了“中科院白发治根专利应用”淘宝店未经任何授权,在产品显著位置标明“中科院专利”“中科院革新科技白发不用染”等字样。截止发稿,该店铺尚未改正。

某化妆品品牌负责人告诉青眼,目前市面上蹭中科院现象比较常见。“此前也有化妆品工厂给我们推荐,说只要用他们的配方,可以套用中科院宣传。”在他看来,“如果完全没有关联,这样蹭中科院是违法的。”
“这类违法成本很低,看到中科院的打假声明了,就撤退,往往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某品牌创始人表示,某些品牌自身不注重研发和产品投入,不断地“蹭专家”、“蹭知名机构”、“蹭名校”,试图将品牌包装成一个专业品牌,属于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
也有化妆品行业人士认为,“这样的违法宣传,不像广告法和监管部门所规定的条文一样,让监管部门容易识别和判断,更多是需要中科院等机构的举报或声明。但中科院等机构重点在研究上而不是打假,这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值得一提的是,从化妆品行业角度来看,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利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聘任的专家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同时,近期国家药监局也发文,标签不得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也不得标注商标名以外的其他商标。
在化妆品新规之下,已有不少企业因为利用高校进行虚假宣传被处罚,而且标签上含有大学、药企等字眼的备案也通常会被驳回。显然,打着“中科院”名号的违规化妆品也要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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