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内减持公司股票触及违规,扬子新材常务副总经理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扬子新材8月22日公告,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金跃国于2022年8月22日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2年7月12日,金跃国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扬子新材股票18.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成交金额51.08万元。2022年7月15日,公司公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金跃国在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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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

  • 扬子新材(002652.SZ):2024年一季度净亏损438万元,亏损同比减少28.25%
  • 2020年报存虚假记载等违规,扬子新材及时任董事长等遭深交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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