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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重组终止项目查出虚增收入 证监会处罚福建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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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重组终止项目查出虚增收入 证监会处罚福建金森

不管并购重组事项是否成功,监管层都会细致地调查。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后,福建金森(002679.SZ)信息披露违法案终于坐实。

福建金森在2015年1月13日公布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和2015年1月30日向证监会报送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中存在虚假记载。其记载的被重组方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连城兰花)2012年、2013年、2014年前9月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77亿元、1.86亿元、1.59亿元。

但证监会在调查后发现,2012年、2013年、2014年前9月连城兰花的实际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49亿元、1.59亿元和1.36亿元,各年(期)虚增营业收入分别约为2825.6万元、2746.3万元和2214.7万元,虚增比例分别为15.93%、14.76%、13.96%。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福建金森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福建金森董事长王国熙、福建金森董秘应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对福建金森重组方连城兰花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连城兰花董事长饶春荣、连城兰花财务总监巫永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这一桩重组案要追溯到两年以前。

根据福建金森2014年9月公布的重组预案,公司拟作价8.5亿元收购福建兰花生产企业连城兰花80%股权。由于连城兰花是国内兰花生产基地连城的龙头企业,一旦重组成功福建金森将戴上“兰花第一股”的光环。

福建金森主营森林经营和管护、花卉及其他园艺种植,注册资本为1.4亿元。公司于2012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因市值较小,加上业绩表现不突出,上市几年并不受关注。不过,福建金森在决议收购连成兰花后却引发市场关注。

受该消息影响,福建金森复牌后受到资金追捧,股价曾在7个交易日内暴涨50%。然而在去年2月,福建金森的重组事项却意外终止。公司解释称连城兰花认为盈利补偿条款过于严厉,恐难以完成盈利承诺,引发赔偿义务,因此要求减少或取消盈利补偿义务。双方因此发生分歧,并终止交易。

然而证监会并没有因此对重组失败的事项放松监管,即便是失败了,去年7月证监会还是决定对福建金森进行立案调查,最终查出重组对象在草案中涉嫌虚增收入。

对于在此案中蒙受损失的投资者,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称:“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2月7日期间买入福建金森股票,并在2015年2月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今年以来,除了福建金森外,还有步森股份(002569.SZ)因重组造假而遭受证监会处罚。从虚增金额来看,步森股份更甚。其重组对象广西康华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虚增资产逾一半,虚增营业收入约40%。而从处罚力度来看,二者不相上下。

监管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管理并不是新鲜事。在上月,证监会下发《关于严格重组上市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并购重组市场进行严管核查,其中包括“对既往重组上市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

《通知》还指出,对于既往重组中撤回、中止或终止的项目,上市部、交易所应当分别重点关注是否涉嫌财务造假、是否涉嫌忽悠式重组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发现线索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移交证监局。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福建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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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重组终止项目查出虚增收入 证监会处罚福建金森

不管并购重组事项是否成功,监管层都会细致地调查。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后,福建金森(002679.SZ)信息披露违法案终于坐实。

福建金森在2015年1月13日公布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和2015年1月30日向证监会报送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中存在虚假记载。其记载的被重组方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连城兰花)2012年、2013年、2014年前9月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77亿元、1.86亿元、1.59亿元。

但证监会在调查后发现,2012年、2013年、2014年前9月连城兰花的实际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49亿元、1.59亿元和1.36亿元,各年(期)虚增营业收入分别约为2825.6万元、2746.3万元和2214.7万元,虚增比例分别为15.93%、14.76%、13.96%。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福建金森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福建金森董事长王国熙、福建金森董秘应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对福建金森重组方连城兰花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连城兰花董事长饶春荣、连城兰花财务总监巫永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这一桩重组案要追溯到两年以前。

根据福建金森2014年9月公布的重组预案,公司拟作价8.5亿元收购福建兰花生产企业连城兰花80%股权。由于连城兰花是国内兰花生产基地连城的龙头企业,一旦重组成功福建金森将戴上“兰花第一股”的光环。

福建金森主营森林经营和管护、花卉及其他园艺种植,注册资本为1.4亿元。公司于2012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因市值较小,加上业绩表现不突出,上市几年并不受关注。不过,福建金森在决议收购连成兰花后却引发市场关注。

受该消息影响,福建金森复牌后受到资金追捧,股价曾在7个交易日内暴涨50%。然而在去年2月,福建金森的重组事项却意外终止。公司解释称连城兰花认为盈利补偿条款过于严厉,恐难以完成盈利承诺,引发赔偿义务,因此要求减少或取消盈利补偿义务。双方因此发生分歧,并终止交易。

然而证监会并没有因此对重组失败的事项放松监管,即便是失败了,去年7月证监会还是决定对福建金森进行立案调查,最终查出重组对象在草案中涉嫌虚增收入。

对于在此案中蒙受损失的投资者,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称:“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2月7日期间买入福建金森股票,并在2015年2月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今年以来,除了福建金森外,还有步森股份(002569.SZ)因重组造假而遭受证监会处罚。从虚增金额来看,步森股份更甚。其重组对象广西康华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虚增资产逾一半,虚增营业收入约40%。而从处罚力度来看,二者不相上下。

监管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管理并不是新鲜事。在上月,证监会下发《关于严格重组上市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并购重组市场进行严管核查,其中包括“对既往重组上市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

《通知》还指出,对于既往重组中撤回、中止或终止的项目,上市部、交易所应当分别重点关注是否涉嫌财务造假、是否涉嫌忽悠式重组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发现线索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移交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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