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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六部门发文助推重庆建设试验区 总体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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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六部门发文助推重庆建设试验区 总体方案公布

将培育优化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按照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的“双效益”原则,以两江新区、万州区、渝中区、江北区和南岸区为重点,着力解决金融支持产业绿色转型的痛点和堵点。

其中提到,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重庆市基本建立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运行安全高效的绿色金融体系。

截图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培育优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方案分别从培育发展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立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建设数字化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加强绿色金融跨区域合作、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保障体制5个方面提出了15项举措。

其中,在培育发展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上,方案提出:

一是培育和丰富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渝分支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引导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形式或股权形式参与绿色投资。

二是提升绿色金融业务发展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绿色信贷计划,对绿色资产实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按不同资产的绿色程度差异化设定经济资本占用比例等,引导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

三是增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管理能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绿色金融业务在内部业绩考核中的比重,支持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纳入信贷发放审核流程。

四是推动碳金融市场发展。培育优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初始配额有偿使用制度,发展农林行业碳汇,探索碳资产配额回购、核证自愿减排量置换等融资业务的可行性。

五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围绕重庆市中长期绿色低碳发展规划,构建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发行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蓝色债券等创新产品,研究探索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拓宽绿色融资渠道。

重庆5区先行先试绿色金融

方案提出,根据重庆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布局,制定绿色低碳项目投融资规划,打造“1+N”绿色产业发展体系。完善绿色金融功能,打造“解放碑—江北嘴—长嘉汇”绿色金融核心区。

具体来看:

开展金融服务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试点,在两江新区先行先试。引导金融资源支持高效节能装备制造、先进环保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绿色船舶制造。

开展金融支持绿色建筑试点,在两江新区和渝中区先行先试。重点支持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开发与使用,创新融资服务,支持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材生产与使用、区域集中供冷供暖设施建设等。

开展金融支持绿色交通试点,在渝中区和江北区先行先试。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智能绿色交通体系、城乡公共交通系统、绿色货运、航电枢纽、共享交通设施以及充电、换电、加氢等设施建设和运营。

开展金融支持生态农林和生态旅游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在万州区和南岸区先行先试。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支持循环农业、山地特色农业发展、农林业产业园建设、农业绿色技术创新,加大金融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农村电商等支持力度,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严控绿色金融资源投向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此外,方案还提出,将开发建设“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服务系统,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发行绿色债券、申请绿色贷款,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一带一路”绿色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成渝地区绿色发展等。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原标题: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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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六部门发文助推重庆建设试验区 总体方案公布

将培育优化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按照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的“双效益”原则,以两江新区、万州区、渝中区、江北区和南岸区为重点,着力解决金融支持产业绿色转型的痛点和堵点。

其中提到,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重庆市基本建立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运行安全高效的绿色金融体系。

截图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培育优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方案分别从培育发展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立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建设数字化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加强绿色金融跨区域合作、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保障体制5个方面提出了15项举措。

其中,在培育发展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上,方案提出:

一是培育和丰富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渝分支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引导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形式或股权形式参与绿色投资。

二是提升绿色金融业务发展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绿色信贷计划,对绿色资产实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按不同资产的绿色程度差异化设定经济资本占用比例等,引导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

三是增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管理能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绿色金融业务在内部业绩考核中的比重,支持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纳入信贷发放审核流程。

四是推动碳金融市场发展。培育优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探索初始配额有偿使用制度,发展农林行业碳汇,探索碳资产配额回购、核证自愿减排量置换等融资业务的可行性。

五是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围绕重庆市中长期绿色低碳发展规划,构建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发行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蓝色债券等创新产品,研究探索绿色资产支持证券,拓宽绿色融资渠道。

重庆5区先行先试绿色金融

方案提出,根据重庆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布局,制定绿色低碳项目投融资规划,打造“1+N”绿色产业发展体系。完善绿色金融功能,打造“解放碑—江北嘴—长嘉汇”绿色金融核心区。

具体来看:

开展金融服务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试点,在两江新区先行先试。引导金融资源支持高效节能装备制造、先进环保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绿色船舶制造。

开展金融支持绿色建筑试点,在两江新区和渝中区先行先试。重点支持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开发与使用,创新融资服务,支持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材生产与使用、区域集中供冷供暖设施建设等。

开展金融支持绿色交通试点,在渝中区和江北区先行先试。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智能绿色交通体系、城乡公共交通系统、绿色货运、航电枢纽、共享交通设施以及充电、换电、加氢等设施建设和运营。

开展金融支持生态农林和生态旅游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在万州区和南岸区先行先试。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支持循环农业、山地特色农业发展、农林业产业园建设、农业绿色技术创新,加大金融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农村电商等支持力度,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严控绿色金融资源投向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此外,方案还提出,将开发建设“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服务系统,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发行绿色债券、申请绿色贷款,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一带一路”绿色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成渝地区绿色发展等。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原标题: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