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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三成婴幼儿家庭有入托需求,但托育机构发展面临“三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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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三成婴幼儿家庭有入托需求,但托育机构发展面临“三大难”

截至2021年底,全国每千人口托位数在2.03个左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高佳

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9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苏伟在会上介绍,近两年养老托育服务业受到疫情影响,普遍面临着经营成本上升、人工租金上涨、防疫开支增加等突出问题。2020年全国有20个省份的养老服务机构整体受损,2021年以来全行业困难进一步加大,托育机构的经营困难比养老机构更大。养老托育行业迫切需要实施帮扶措施,来保持行业健康平稳运行。

《政策措施》由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于8月29日印发,提出“两减免”——房租减免、税费减免,“四支持”——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防疫支持和其他方面的支持,涉及到6个方面、26条具体政策措施。

“调查显示,有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存在强烈的入托需求,目前托育机构以社会力量投资为主,九成是营利性机构,绝大多数地方的托育服务收费超出家庭可负担能力,大部分家庭期盼的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需求,目前还难以得到有效供给,托育服务工作任务还很艰巨繁重,亟待相关支持扶持政策落地落实。”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负责人杜希学表示。

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为积极生育支持措施。2022年7月25日,17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截至2021年底,全国每千人口托位数在2.03个左右。此前,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这一指标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提出到“十四五”期末要达到4.5个的目标。为此,国家卫健委会同国家发改委积极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给予每个新增托位1万元补助,近三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0亿元,累计新增普惠托位20万个,各地也逐年分解托育指标,加大实施力度,社会力量积极响应,纷纷投资兴办托育机构。

不过,杜希学表示,目前,我国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又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影响,“起步期”和“疫情期”双期叠加,造成托育机构主要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困难:

一是降低成本难。七成以上托育机构运行时间不足3年,多数自筹建设资金,绝大多数属于小微型企业,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是“租场地”和“发工资”的刚性支出,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疫情冲击下,即使停工停产没有收入期间,这些刚性支出仍然存在,依靠托育机构自身难以化解。二是稳定招生难。三岁以下婴幼儿是最柔弱的群体,且入托时间不固定,疫情发生后不少家庭更是少送托、不送托,托育服务的刚需受到压制。同时,托育机构往往属于疫情发生时第一批被要求停业的经营主体,复工期限也远晚于其他的行业。三是应对风险难。托育机构规模小,且绝大多数是社会力量兴办,疫情造成大量托育机构退出市场,凸显托育机构在抗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面前,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急保障措施。疫情期间,多数经营者暂缓扩大经营的步伐,行业发展信心亟待恢复。

这次《政策措施》的出台,聚焦了托育机构经营成本高、应急能力弱、疫情期间关停多等困难,切实从增项、增量、增力度三个方面,做到了较为精准有效地扶持。

针对托育机构的房租负担,《政策措施》提出增加房租减免等措施,例如,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年底;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管用的措施,支持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租金。针对疫情期间机构收支难的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增加减免费用等措施,比如,严格落实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落实对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机构“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

此外,针对疫情对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政策措施》提出有针对性地加大支持力度,比如,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托育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托育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再比如,按照“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有关要求,支持托育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苏伟介绍,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综合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项目运营,充分发挥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地方政府投资和扩大社会投资。同时,将鼓励引导家政企业积极参与规范化居家上门养老托育服务,有效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托育服务水平。各地方也要探索对参与养老托育服务的家政企业给予适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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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三成婴幼儿家庭有入托需求,但托育机构发展面临“三大难”

截至2021年底,全国每千人口托位数在2.03个左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高佳

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9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苏伟在会上介绍,近两年养老托育服务业受到疫情影响,普遍面临着经营成本上升、人工租金上涨、防疫开支增加等突出问题。2020年全国有20个省份的养老服务机构整体受损,2021年以来全行业困难进一步加大,托育机构的经营困难比养老机构更大。养老托育行业迫切需要实施帮扶措施,来保持行业健康平稳运行。

《政策措施》由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于8月29日印发,提出“两减免”——房租减免、税费减免,“四支持”——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防疫支持和其他方面的支持,涉及到6个方面、26条具体政策措施。

“调查显示,有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存在强烈的入托需求,目前托育机构以社会力量投资为主,九成是营利性机构,绝大多数地方的托育服务收费超出家庭可负担能力,大部分家庭期盼的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需求,目前还难以得到有效供给,托育服务工作任务还很艰巨繁重,亟待相关支持扶持政策落地落实。”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负责人杜希学表示。

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为积极生育支持措施。2022年7月25日,17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截至2021年底,全国每千人口托位数在2.03个左右。此前,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这一指标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提出到“十四五”期末要达到4.5个的目标。为此,国家卫健委会同国家发改委积极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给予每个新增托位1万元补助,近三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0亿元,累计新增普惠托位20万个,各地也逐年分解托育指标,加大实施力度,社会力量积极响应,纷纷投资兴办托育机构。

不过,杜希学表示,目前,我国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又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影响,“起步期”和“疫情期”双期叠加,造成托育机构主要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困难:

一是降低成本难。七成以上托育机构运行时间不足3年,多数自筹建设资金,绝大多数属于小微型企业,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是“租场地”和“发工资”的刚性支出,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疫情冲击下,即使停工停产没有收入期间,这些刚性支出仍然存在,依靠托育机构自身难以化解。二是稳定招生难。三岁以下婴幼儿是最柔弱的群体,且入托时间不固定,疫情发生后不少家庭更是少送托、不送托,托育服务的刚需受到压制。同时,托育机构往往属于疫情发生时第一批被要求停业的经营主体,复工期限也远晚于其他的行业。三是应对风险难。托育机构规模小,且绝大多数是社会力量兴办,疫情造成大量托育机构退出市场,凸显托育机构在抗击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面前,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急保障措施。疫情期间,多数经营者暂缓扩大经营的步伐,行业发展信心亟待恢复。

这次《政策措施》的出台,聚焦了托育机构经营成本高、应急能力弱、疫情期间关停多等困难,切实从增项、增量、增力度三个方面,做到了较为精准有效地扶持。

针对托育机构的房租负担,《政策措施》提出增加房租减免等措施,例如,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年底;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管用的措施,支持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租金。针对疫情期间机构收支难的问题,《政策措施》提出增加减免费用等措施,比如,严格落实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政策;落实对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机构“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

此外,针对疫情对托育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政策措施》提出有针对性地加大支持力度,比如,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托育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托育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再比如,按照“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有关要求,支持托育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苏伟介绍,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综合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项目运营,充分发挥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地方政府投资和扩大社会投资。同时,将鼓励引导家政企业积极参与规范化居家上门养老托育服务,有效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托育服务水平。各地方也要探索对参与养老托育服务的家政企业给予适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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