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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防范治理电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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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防范治理电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12月1日起施行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高佳

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9月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消息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曾在2016年12月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标准。2021年6月22日,“两高一部”在《意见一》的基础上,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涉手机卡、信用卡犯罪等关联犯罪,提出更加明确具体的适用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曾在记者会上介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的主要内容,他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据很大比重,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近日发布的《涉信息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2017.1-2021.12)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近四成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涉及诈骗罪。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计28.20万余件,案件量逐年上升;全国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涉及282个罪名,其中诈骗罪案件量占比最高,为36.53%;2017年至2021年,全国网络诈骗案件共涉及被告人22.34万名。

另据公安部数据,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4.1万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9万余名,打掉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3.9万个,追缴返还人民群众被骗资金120亿元。国家反诈中心2021年共紧急止付涉案资金3200余亿元,拦截诈骗电话15.5亿次、诈骗短信17.6亿条,避免2800余万名群众受骗。

2021年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此后在2022年6月,草案进行了二审。2022年8月30日,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据人民法院报消息,草案在二次审议稿“国务院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地方政府开展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增加规定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打击治理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有效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依法及时立案。

为有效预防犯罪,草案规定了多项防范性制度措施,如: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有关行业企业对本领域新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应及时提醒用户;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对提供有效信息的举报人应给予奖励;新闻媒体、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应面向社会开展反诈宣传教育。除此之外,还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建立预警劝阻系统,对预警发现的潜在受害人,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劝阻措施。对因电信网络诈骗遭受重大生活困难的受害人,有关方面应当依照规定给予救助。

草案加大了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的惩戒力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采取限制卡、账户、账号功能和限制入网等惩戒措施;明确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草案增加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明确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职责中,对于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同时,为加强互联网企业和有关部门对涉诈违法犯罪线索、风险信息的共享,完善移送处置机制,提升企业监测防范水平,草案三审稿增加了相应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8月26日在记者会上介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一部“小切口”的专门法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急用先行,目的就是要适应当前实践迫切需要,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杨合庆称,这一法律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个环节,加强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变重“打击”为“打防管控” 并重。对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政法部门的惩治责任、企业的防范责任、公民提高防范意识等作出了全面规定,组合出拳,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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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防范治理电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12月1日起施行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高佳

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9月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消息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曾在2016年12月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标准。2021年6月22日,“两高一部”在《意见一》的基础上,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涉手机卡、信用卡犯罪等关联犯罪,提出更加明确具体的适用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曾在记者会上介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的主要内容,他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据很大比重,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近日发布的《涉信息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2017.1-2021.12)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近四成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涉及诈骗罪。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计28.20万余件,案件量逐年上升;全国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涉及282个罪名,其中诈骗罪案件量占比最高,为36.53%;2017年至2021年,全国网络诈骗案件共涉及被告人22.34万名。

另据公安部数据,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4.1万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9万余名,打掉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3.9万个,追缴返还人民群众被骗资金120亿元。国家反诈中心2021年共紧急止付涉案资金3200余亿元,拦截诈骗电话15.5亿次、诈骗短信17.6亿条,避免2800余万名群众受骗。

2021年10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此后在2022年6月,草案进行了二审。2022年8月30日,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据人民法院报消息,草案在二次审议稿“国务院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地方政府开展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增加规定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打击治理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有效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依法及时立案。

为有效预防犯罪,草案规定了多项防范性制度措施,如: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有关行业企业对本领域新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应及时提醒用户;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对提供有效信息的举报人应给予奖励;新闻媒体、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应面向社会开展反诈宣传教育。除此之外,还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建立预警劝阻系统,对预警发现的潜在受害人,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劝阻措施。对因电信网络诈骗遭受重大生活困难的受害人,有关方面应当依照规定给予救助。

草案加大了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的惩戒力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采取限制卡、账户、账号功能和限制入网等惩戒措施;明确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草案增加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明确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职责中,对于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同时,为加强互联网企业和有关部门对涉诈违法犯罪线索、风险信息的共享,完善移送处置机制,提升企业监测防范水平,草案三审稿增加了相应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8月26日在记者会上介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一部“小切口”的专门法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急用先行,目的就是要适应当前实践迫切需要,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杨合庆称,这一法律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个环节,加强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变重“打击”为“打防管控” 并重。对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政法部门的惩治责任、企业的防范责任、公民提高防范意识等作出了全面规定,组合出拳,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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