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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停电乘客被困高温车厢两小时 高铁晚点是否也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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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停电乘客被困高温车厢两小时 高铁晚点是否也应该赔偿?

高铁途中断电两小时,车厢内无应急,晚点无赔偿,法律不明确。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12日,北京开往深圳的G79次高铁列车因电力线脱落导致停电故障,期间,高铁并未对车厢内启动应急措施。近千名乘客被困车厢两个小时,车厢内气温高达40℃。

有乘客表示,车上停水停电,不能开门,甚至有人已经出现了虚脱。就在一个月前,京沪高铁G151次往上海方向列车在济南段也发生了断电事故。

据了解,高铁靠电力运行,运行用的交流电是从发电厂经过变电站,从列车头顶的电线传来,从轨道传回。这意味着无论是供电设备,还是站车、线路设备,任何一处发生故障,都会影响高铁运行。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表示,现有的高铁运输线路设计有缺陷。高铁动车线路是高等级铁路运输线路,建造成本极高,供电线路不应当是一条,应当有备用线路或应急线路,甚至高铁车厢应当带有蓄电装置。

铁路部门对可能发生的故障并不是没有准备。2008年,中国第一条高铁“京津高铁”运行,在之后的三年里,铁道部已编制12种应急预案。从一些地方铁路局、段公布的实施细则看,应急预案内容也相当完备。据高铁工程师介绍,京沪高铁采用多制式供电模式,一旦出现故障导致停电,将启动列车电池充电设备,可以提供120分钟的紧急照明、通风和通讯用电,在列车救援期间,保障旅客的舒适性。

但列车上的应急条款大多意在指导救援,针对乘客本身的应急服务涉及甚少。董正伟表示,发生线路局部停电,高铁、动车乘客服务应当跟上,这些都需要写进铁路行业法律法规中,或写进旅客运输操作规程。

有学者认为,铁路方面应向航空运营学习,加强对乘客进行应急处理的常识普及。从技术角度考虑,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以及何时启动,应提前告知乘客。而航空飞机应急装置则较为丰富,如氧气系统,逃逸系统和滑梯等。

在抢修两个小时后,G79再次运行。但是这次事故必定带来高铁晚点。自铁路运行以来,乘客从未因铁路晚点获得任何赔偿。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表示,乘客与铁路存在客运合同关系。这种事故,属于铁路运输合同中出现的故障延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即“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违反这个规定,就是构成违约责任。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表示,铁路公司构成合同违约,应该赔偿给旅客造成的损失。但是,多数情况下,火车晚点造成的具体损失难以证明。晚点造成的耽误工作、影响其他事情则非常难以证明具体损失。加上现有法律、标准等也未明确规定火车晚点的赔偿问题,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很难支持赔偿。

同时,赵占领认为,对于火车晚点,应该遵循合同法的基本规定及原理,除了天气恶劣、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之外,应该规定对乘客进行赔偿或者补偿,这既是对于乘客的公平处理,也督促铁路公司改进服务。

据了解,铁路法为1990年正式通过,曾于2009年8月和2015年4月两次修正。不过,第二次是在铁路政企分开后,对铁路运价调整的权限作出修改,并没有提及高铁的相关内容。 

铁路已经成为众多乘客出行的选择。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数据,2015年铁路上的旅客发送量约为25亿人次,比2014年上升9.9%;铁路的基本建设投资近6000亿,比2014年上升7.5%。今年7月份到8月中旬,铁路旅客发送量已达4万人次,同比增长8.7%。其中,动车组旅客发送量突破2亿人次大关,占铁路暑运旅客发送总量的51.1%,同比增长26.5%。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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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停电乘客被困高温车厢两小时 高铁晚点是否也应该赔偿?

高铁途中断电两小时,车厢内无应急,晚点无赔偿,法律不明确。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12日,北京开往深圳的G79次高铁列车因电力线脱落导致停电故障,期间,高铁并未对车厢内启动应急措施。近千名乘客被困车厢两个小时,车厢内气温高达40℃。

有乘客表示,车上停水停电,不能开门,甚至有人已经出现了虚脱。就在一个月前,京沪高铁G151次往上海方向列车在济南段也发生了断电事故。

据了解,高铁靠电力运行,运行用的交流电是从发电厂经过变电站,从列车头顶的电线传来,从轨道传回。这意味着无论是供电设备,还是站车、线路设备,任何一处发生故障,都会影响高铁运行。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表示,现有的高铁运输线路设计有缺陷。高铁动车线路是高等级铁路运输线路,建造成本极高,供电线路不应当是一条,应当有备用线路或应急线路,甚至高铁车厢应当带有蓄电装置。

铁路部门对可能发生的故障并不是没有准备。2008年,中国第一条高铁“京津高铁”运行,在之后的三年里,铁道部已编制12种应急预案。从一些地方铁路局、段公布的实施细则看,应急预案内容也相当完备。据高铁工程师介绍,京沪高铁采用多制式供电模式,一旦出现故障导致停电,将启动列车电池充电设备,可以提供120分钟的紧急照明、通风和通讯用电,在列车救援期间,保障旅客的舒适性。

但列车上的应急条款大多意在指导救援,针对乘客本身的应急服务涉及甚少。董正伟表示,发生线路局部停电,高铁、动车乘客服务应当跟上,这些都需要写进铁路行业法律法规中,或写进旅客运输操作规程。

有学者认为,铁路方面应向航空运营学习,加强对乘客进行应急处理的常识普及。从技术角度考虑,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以及何时启动,应提前告知乘客。而航空飞机应急装置则较为丰富,如氧气系统,逃逸系统和滑梯等。

在抢修两个小时后,G79再次运行。但是这次事故必定带来高铁晚点。自铁路运行以来,乘客从未因铁路晚点获得任何赔偿。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表示,乘客与铁路存在客运合同关系。这种事故,属于铁路运输合同中出现的故障延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即“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违反这个规定,就是构成违约责任。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表示,铁路公司构成合同违约,应该赔偿给旅客造成的损失。但是,多数情况下,火车晚点造成的具体损失难以证明。晚点造成的耽误工作、影响其他事情则非常难以证明具体损失。加上现有法律、标准等也未明确规定火车晚点的赔偿问题,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很难支持赔偿。

同时,赵占领认为,对于火车晚点,应该遵循合同法的基本规定及原理,除了天气恶劣、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之外,应该规定对乘客进行赔偿或者补偿,这既是对于乘客的公平处理,也督促铁路公司改进服务。

据了解,铁路法为1990年正式通过,曾于2009年8月和2015年4月两次修正。不过,第二次是在铁路政企分开后,对铁路运价调整的权限作出修改,并没有提及高铁的相关内容。 

铁路已经成为众多乘客出行的选择。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数据,2015年铁路上的旅客发送量约为25亿人次,比2014年上升9.9%;铁路的基本建设投资近6000亿,比2014年上升7.5%。今年7月份到8月中旬,铁路旅客发送量已达4万人次,同比增长8.7%。其中,动车组旅客发送量突破2亿人次大关,占铁路暑运旅客发送总量的51.1%,同比增长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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