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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委通报巡视整改:王珉个人政治期望未实现后抵触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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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委通报巡视整改:王珉个人政治期望未实现后抵触中央

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在个人政治期望没有实现后,消极堕落,甚至抵触中央,导致省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王珉(来源:网络)

8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省委原书记王珉罔顾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提出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政治要求,在个人政治期望没有实现后,消极堕落,甚至抵触中央,导致省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27日至4月28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辽宁省开展了巡视“回头看”,5月29日向省委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

根据通报,辽宁省委将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7项20条,逐项逐条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其中,关于拉票贿选问题,辽宁省委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对王珉、苏宏章、王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王珉、苏宏章、王阳严重违纪问题中央纪委已经进行了通报。

此外,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严把选人用人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通报指出,省委原书记王珉罔顾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提出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政治要求,在个人政治期望没有实现后,消极堕落,甚至抵触中央,导致省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对此,省委进行了深入剖析、认真反思,研究制定了《关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意见》,决心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抓好整改,始终做到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关于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违规用人问题,通报指出,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开展了倒查,并按照“一人一报告”的要求,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对中央组织部转来的立项督查件、省委巡视办移交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和相关地区、单位的涉嫌违规用人问题进行立项督查,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当事人、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处理。对2015年2月违反规定高配的2名县委书记进行了纠正。

对于“窝案”“串案”多发问题,通报称,目前,已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几个具体问题进行了再次查处。

一是对张家成、张小普等案件中涉及行贿买官人员重新进行梳理,对已经法院判决的张小普案中没处理和处理不到位的行贿买官人员,按规定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二是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和大连、鞍山、朝阳等市认真吸取沉痛教训,着力对拉票贿选、拉帮结派、违规用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相关问题,举一反三、纠建并举,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据悉,8月10日,中纪委网站公布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身为省委书记没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公开妄议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大吃大喝、顶风违纪,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从利益输送中获得经济利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珉身为中央委员,理想信念动摇,纪律意识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造成恶劣政治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王珉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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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委通报巡视整改:王珉个人政治期望未实现后抵触中央

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在个人政治期望没有实现后,消极堕落,甚至抵触中央,导致省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王珉(来源:网络)

8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省委原书记王珉罔顾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提出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政治要求,在个人政治期望没有实现后,消极堕落,甚至抵触中央,导致省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27日至4月28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辽宁省开展了巡视“回头看”,5月29日向省委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意见。

根据通报,辽宁省委将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7项20条,逐项逐条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其中,关于拉票贿选问题,辽宁省委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对王珉、苏宏章、王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王珉、苏宏章、王阳严重违纪问题中央纪委已经进行了通报。

此外,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严把选人用人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通报指出,省委原书记王珉罔顾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提出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政治要求,在个人政治期望没有实现后,消极堕落,甚至抵触中央,导致省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对此,省委进行了深入剖析、认真反思,研究制定了《关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意见》,决心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抓好整改,始终做到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关于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违规用人问题,通报指出,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和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开展了倒查,并按照“一人一报告”的要求,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对中央组织部转来的立项督查件、省委巡视办移交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和相关地区、单位的涉嫌违规用人问题进行立项督查,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当事人、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处理。对2015年2月违反规定高配的2名县委书记进行了纠正。

对于“窝案”“串案”多发问题,通报称,目前,已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几个具体问题进行了再次查处。

一是对张家成、张小普等案件中涉及行贿买官人员重新进行梳理,对已经法院判决的张小普案中没处理和处理不到位的行贿买官人员,按规定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二是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和大连、鞍山、朝阳等市认真吸取沉痛教训,着力对拉票贿选、拉帮结派、违规用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相关问题,举一反三、纠建并举,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据悉,8月10日,中纪委网站公布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身为省委书记没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公开妄议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大吃大喝、顶风违纪,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从利益输送中获得经济利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珉身为中央委员,理想信念动摇,纪律意识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造成恶劣政治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王珉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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