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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共同富裕乡村,宁波将从五方面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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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共同富裕乡村,宁波将从五方面着力

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农业农村是重点领域。

10月12日上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在宁波,读懂共同富裕”系列主题第二场新闻发布会,聚焦“建设共同富裕乡村 共享城乡幸福生活”。近年来,宁波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领先”。

一是农业现代化水平全国全省领先。2021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56.3亿元、增加值372.5亿元,绝对值连续五年保持全省第一;全市农业机械化率达到83.3%,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1.5%,位居全省第一;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8.3万元/人,列全省第二。

二是农村改革全国全省领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为全国试点,象山县成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象山、鄞州、余姚、慈溪成为省级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试点。

三是农民收入全国全省领先。202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946元,同比增长9.7%,居全国37个大中城市首位、15个副省级城市首位。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民收入25292元,居全省第二位。

四是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全国全省领先。坚持以“千万工程”为牵引,全域推进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同规同网、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民生事业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2021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8.4%(全省72.7%、全国63.9%),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72(全省1.94、全国2.5),连续18年呈现缩小态势。

为进一步聚焦聚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宁波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高站位谋划,着力画好共富乡村建设蓝图。聚焦打造共同富裕乡村样板,谋划实施农民收入倍增、未来乡村引领、增产保供强基等十大行动,确保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高于农民收入增幅。到2025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村集体经济股份分红达到4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70以内,“三大差距”持续缩小,农民生活更加幸福。

高质量发展,着力夯实共同富裕基础。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高水平打造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农民持续增收的产业基础更加巩固。做大产业发展主平台。以大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高效发展,做强产业发展主力军。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做实产业发展主引擎。坚持政策扶持和科技兴农“双轮”驱动,强化粮油生产和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扶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推进种业强市建设。

高品质建设,着力擦亮共同富裕底色。对标“国际一流、国内示范”要求,持续深化“千万工程”,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提升,展现“都市乡村、田园城乡”新风貌。深化农村环境深层治理,持续推进农村垃圾、厕所、污水三大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资源化利用率达99.1%。统筹开展美丽城镇、美丽河湖、美丽田园、美丽村庄、美丽庭院“五美”联创,整体提升山水林田路房“六度空间”。围绕“三化、九场景”,突出“一老一小”公共服务供给,坚持一村一策,建设彰显宁波特质的未来乡村。镇海区永旺村等5个乡村入选省首批未来乡村名单,数量居全省第一。

高效能改革,着力激发共同富裕活力。围绕“确权、赋权、活权、保权”主线,推动农村改革由点上突破转向综合集成,有效激发共富活力。一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升行动,推进村庄经营,发展绿色经济、融合经济和服务经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象山县成为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激活利用改革。利用数字化帮促手段,健全低收入农户精准识别和监测体系,深化产业精准帮扶和政策兜底保障作用,创新推行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

高标准监管,着力守住共同富裕底线。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坚决守牢农业安全生产,确保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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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共同富裕乡村,宁波将从五方面着力

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农业农村是重点领域。

10月12日上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在宁波,读懂共同富裕”系列主题第二场新闻发布会,聚焦“建设共同富裕乡村 共享城乡幸福生活”。近年来,宁波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领先”。

一是农业现代化水平全国全省领先。2021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56.3亿元、增加值372.5亿元,绝对值连续五年保持全省第一;全市农业机械化率达到83.3%,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1.5%,位居全省第一;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8.3万元/人,列全省第二。

二是农村改革全国全省领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为全国试点,象山县成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象山、鄞州、余姚、慈溪成为省级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试点。

三是农民收入全国全省领先。202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946元,同比增长9.7%,居全国37个大中城市首位、15个副省级城市首位。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民收入25292元,居全省第二位。

四是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全国全省领先。坚持以“千万工程”为牵引,全域推进美丽乡村、美丽城镇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同规同网、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民生事业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2021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8.4%(全省72.7%、全国63.9%),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72(全省1.94、全国2.5),连续18年呈现缩小态势。

为进一步聚焦聚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宁波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高站位谋划,着力画好共富乡村建设蓝图。聚焦打造共同富裕乡村样板,谋划实施农民收入倍增、未来乡村引领、增产保供强基等十大行动,确保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高于农民收入增幅。到2025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村集体经济股份分红达到4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70以内,“三大差距”持续缩小,农民生活更加幸福。

高质量发展,着力夯实共同富裕基础。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高水平打造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农民持续增收的产业基础更加巩固。做大产业发展主平台。以大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高效发展,做强产业发展主力军。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做实产业发展主引擎。坚持政策扶持和科技兴农“双轮”驱动,强化粮油生产和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扶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推进种业强市建设。

高品质建设,着力擦亮共同富裕底色。对标“国际一流、国内示范”要求,持续深化“千万工程”,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域提升,展现“都市乡村、田园城乡”新风貌。深化农村环境深层治理,持续推进农村垃圾、厕所、污水三大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资源化利用率达99.1%。统筹开展美丽城镇、美丽河湖、美丽田园、美丽村庄、美丽庭院“五美”联创,整体提升山水林田路房“六度空间”。围绕“三化、九场景”,突出“一老一小”公共服务供给,坚持一村一策,建设彰显宁波特质的未来乡村。镇海区永旺村等5个乡村入选省首批未来乡村名单,数量居全省第一。

高效能改革,着力激发共同富裕活力。围绕“确权、赋权、活权、保权”主线,推动农村改革由点上突破转向综合集成,有效激发共富活力。一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升行动,推进村庄经营,发展绿色经济、融合经济和服务经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象山县成为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激活利用改革。利用数字化帮促手段,健全低收入农户精准识别和监测体系,深化产业精准帮扶和政策兜底保障作用,创新推行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

高标准监管,着力守住共同富裕底线。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坚决守牢农业安全生产,确保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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