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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可以打假,三大运营商对电讯诈骗为什么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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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可以打假,三大运营商对电讯诈骗为什么无所作为

在现有大数据的手段下,根据频繁拨打陌生号码、通话时间长短等特征,哪些号码每天拨打骚扰电话并不难甄别,群发的诈骗短信更是容易识别。

作者:涂子沛

这几天,我的专栏文章《徐玉玉之死,当地教育部门可能是帮凶》引起了热议,不出所料,读者吐糟的都是遇骗的经历:一名孕妇去医院建卡,一回到家就接到月子中心的营销电话,孩子一出生就有影楼来电话推销满月照,还有保险营销,母女姓名、出生信息一字不差;另有一名网友称,他在人社厅报名了一个资格考试后,接到了上百条买卖答案、修改成绩的短信……

林林总总的电讯骚扰诈骗,已经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大部分经历都印证了我的推测:当前发生的个人数据泄露,相当一部分是缘于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监守自盗。

舆情的汹涌,也推动了案件侦破,徐玉玉一案的主要嫌疑人已被抓获。但更多的案件还在路上,徐玉玉身亡的第三天,又传来山东大学生宋振宁因为同样原因死亡的消息,在媒体的接力曝光下,全国各地类似的案件正铺开盖地而来。

纵观当下电信欺诈泛滥的现实,我最大的感受是:不是管不好,而是没有管。

一句话,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要说最大的“不为”,当属三大运营商。

徐玉玉、宋振宁之悲剧,运营商难辞其咎!

三大运营商为什么不能打假

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今年上半年,中国网民平均每天接到3个骚扰电话、2.9条短信。不难计算,一天就是十几亿个电话、十几亿条短信,不妨追问,这些业务每个月、每一年为运营商增加了多少收入?

具体的数据我们不得而知,但有另外一个量度:近年来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发案数增长速度令人咋舌,据公安部统计,每年处于20%-30%之间。

这令我联想到另一个社会热点问题:阿里巴巴平台上“假货”。

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商平台,阿里曾经因为平台上有假货流通和欺诈的行为,备受舆论批评,有人为之辩称说,我是做平台的,平台上流通什么东西我负不了责任,造成了极大的争议。在各执一词的争论中,阿里的股票从上市之初的120美元下跌到60多美元,唱衰声四起。

和阿里一样,三大运营商也是一个平台。电商平台上流通的是实物,三大运营商平台上流通的是虚拟信号。实话说,实物商品千千万万,差异性很大,而三大运营商的平台上发生的流通相对单一,主要是短信和电话,要说打假的难度,要远小于阿里。

我在阿里任职期间,对此有深刻的体会。为减少电商平台上的假货困扰,阿里成立了2500人的专职打假队伍,1万多名“小二”参与。搭建了上百个模型,根据关键词、照片、语义等维度进行监控分析,一年间删除了1.2亿条涉假商品链接。阿里还绘制了一张展现了各地假货活跃情况的“假货地图”,派出百余人前往这些市场暗访。

电话诈骗看似虚无,同样有其可控的源头。在现有大数据的手段下,根据频繁拨打陌生号码、通话时间长短等特征,哪些号码每天拨打骚扰电话并不难甄别,群发的诈骗短信更是容易识别。

但三大运营商做了什么呢?

民间还有创新的经验可供参考。360的手机黑名单软件就颇为成功,当一个诈骗电话被越来越多的人标记以后,就会纳入黑名单,实施自动拦截。这其实也是大数据思维、共享经济的应用。一个小软件就能做成的事,到运营商那里就成难题了?

我的体会是,这些短信和电话不仅害人,还耽误人。它们挤占了我们的时间、精力和手机的空间。手机一响,大家都要看几眼。每隔几天,还不得不在手机上清理,挪腾空间。全社会加总起来,这是一种惊人的时间和空间浪费。

三大运营商必须承担责任,刮骨疗毒、断臂疗伤,尽快公布、出台打击骚扰诈骗电话短信的有效措施。

成立国家隐私保护局,做制度守门人

再要反省的,就是实名制。

早在三年前,工信部就下发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要求用户在办理手机卡入网手续时,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大家纷纷去营业厅补办身份信息,留下了个人资料。可是骗子呢?他们在漏洞百出的170/171虚拟号段又找到了自己的藏身之所,并且在实名制的信息中更容易找到猎物。

因为运营商的不作为,实名制不仅没能保护我们,反而成了骗子们的帮凶,治理电话诈骗的最有效的途径,却成了骗子的捷径和后门。骗子不但可以游离在实名制之外,还能窥视实名制中的你我,精确地知道“你就是你”。

这就不得不谈到三大运营商之上的政府监管部门:工信部。在最近频频发生的悲剧中,工信部也难辞其咎。为了电信的利益,他们纵容短信乱发、诈骗电话漫天飞。与三大运营商睁只眼闭只眼的道理相通,同样是“不是不能,而是不为”。

据我所知,工信部下设了30个司局,执行相关职能的,有“网络安全管理局”和“信息通信管理局”,在网页上,我看到它们的职责有:“电信网、互联网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电信和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服务质量、互联互通、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职能。但我认为,当前网络安全的范畴太大,任务很重,这两大部门互有交叉、职责不清。

我的建议是,工信部应该设立一个专门的“个人隐私保护局”,具体的名称可以再研究,但其职责是清楚的,就是制定相关隐私保护政策,打击因为个人数据泄漏导致的诈骗行为,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益。

这是一个时代的要求。在诸多发达国家,除了正在完善相关隐私保护法律,还在着力调整行政职能、设立专门的隐私监管部门。美国的联邦政府,下辖有70多个部委直属机构,其中绝大多数不仅设立了首席数据官,还设立了首席隐私官。

这个做法,我们可不可以学习、借鉴?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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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可以打假,三大运营商对电讯诈骗为什么无所作为

在现有大数据的手段下,根据频繁拨打陌生号码、通话时间长短等特征,哪些号码每天拨打骚扰电话并不难甄别,群发的诈骗短信更是容易识别。

作者:涂子沛

这几天,我的专栏文章《徐玉玉之死,当地教育部门可能是帮凶》引起了热议,不出所料,读者吐糟的都是遇骗的经历:一名孕妇去医院建卡,一回到家就接到月子中心的营销电话,孩子一出生就有影楼来电话推销满月照,还有保险营销,母女姓名、出生信息一字不差;另有一名网友称,他在人社厅报名了一个资格考试后,接到了上百条买卖答案、修改成绩的短信……

林林总总的电讯骚扰诈骗,已经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大部分经历都印证了我的推测:当前发生的个人数据泄露,相当一部分是缘于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监守自盗。

舆情的汹涌,也推动了案件侦破,徐玉玉一案的主要嫌疑人已被抓获。但更多的案件还在路上,徐玉玉身亡的第三天,又传来山东大学生宋振宁因为同样原因死亡的消息,在媒体的接力曝光下,全国各地类似的案件正铺开盖地而来。

纵观当下电信欺诈泛滥的现实,我最大的感受是:不是管不好,而是没有管。

一句话,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要说最大的“不为”,当属三大运营商。

徐玉玉、宋振宁之悲剧,运营商难辞其咎!

三大运营商为什么不能打假

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今年上半年,中国网民平均每天接到3个骚扰电话、2.9条短信。不难计算,一天就是十几亿个电话、十几亿条短信,不妨追问,这些业务每个月、每一年为运营商增加了多少收入?

具体的数据我们不得而知,但有另外一个量度:近年来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发案数增长速度令人咋舌,据公安部统计,每年处于20%-30%之间。

这令我联想到另一个社会热点问题:阿里巴巴平台上“假货”。

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商平台,阿里曾经因为平台上有假货流通和欺诈的行为,备受舆论批评,有人为之辩称说,我是做平台的,平台上流通什么东西我负不了责任,造成了极大的争议。在各执一词的争论中,阿里的股票从上市之初的120美元下跌到60多美元,唱衰声四起。

和阿里一样,三大运营商也是一个平台。电商平台上流通的是实物,三大运营商平台上流通的是虚拟信号。实话说,实物商品千千万万,差异性很大,而三大运营商的平台上发生的流通相对单一,主要是短信和电话,要说打假的难度,要远小于阿里。

我在阿里任职期间,对此有深刻的体会。为减少电商平台上的假货困扰,阿里成立了2500人的专职打假队伍,1万多名“小二”参与。搭建了上百个模型,根据关键词、照片、语义等维度进行监控分析,一年间删除了1.2亿条涉假商品链接。阿里还绘制了一张展现了各地假货活跃情况的“假货地图”,派出百余人前往这些市场暗访。

电话诈骗看似虚无,同样有其可控的源头。在现有大数据的手段下,根据频繁拨打陌生号码、通话时间长短等特征,哪些号码每天拨打骚扰电话并不难甄别,群发的诈骗短信更是容易识别。

但三大运营商做了什么呢?

民间还有创新的经验可供参考。360的手机黑名单软件就颇为成功,当一个诈骗电话被越来越多的人标记以后,就会纳入黑名单,实施自动拦截。这其实也是大数据思维、共享经济的应用。一个小软件就能做成的事,到运营商那里就成难题了?

我的体会是,这些短信和电话不仅害人,还耽误人。它们挤占了我们的时间、精力和手机的空间。手机一响,大家都要看几眼。每隔几天,还不得不在手机上清理,挪腾空间。全社会加总起来,这是一种惊人的时间和空间浪费。

三大运营商必须承担责任,刮骨疗毒、断臂疗伤,尽快公布、出台打击骚扰诈骗电话短信的有效措施。

成立国家隐私保护局,做制度守门人

再要反省的,就是实名制。

早在三年前,工信部就下发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要求用户在办理手机卡入网手续时,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大家纷纷去营业厅补办身份信息,留下了个人资料。可是骗子呢?他们在漏洞百出的170/171虚拟号段又找到了自己的藏身之所,并且在实名制的信息中更容易找到猎物。

因为运营商的不作为,实名制不仅没能保护我们,反而成了骗子们的帮凶,治理电话诈骗的最有效的途径,却成了骗子的捷径和后门。骗子不但可以游离在实名制之外,还能窥视实名制中的你我,精确地知道“你就是你”。

这就不得不谈到三大运营商之上的政府监管部门:工信部。在最近频频发生的悲剧中,工信部也难辞其咎。为了电信的利益,他们纵容短信乱发、诈骗电话漫天飞。与三大运营商睁只眼闭只眼的道理相通,同样是“不是不能,而是不为”。

据我所知,工信部下设了30个司局,执行相关职能的,有“网络安全管理局”和“信息通信管理局”,在网页上,我看到它们的职责有:“电信网、互联网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电信和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服务质量、互联互通、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职能。但我认为,当前网络安全的范畴太大,任务很重,这两大部门互有交叉、职责不清。

我的建议是,工信部应该设立一个专门的“个人隐私保护局”,具体的名称可以再研究,但其职责是清楚的,就是制定相关隐私保护政策,打击因为个人数据泄漏导致的诈骗行为,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益。

这是一个时代的要求。在诸多发达国家,除了正在完善相关隐私保护法律,还在着力调整行政职能、设立专门的隐私监管部门。美国的联邦政府,下辖有70多个部委直属机构,其中绝大多数不仅设立了首席数据官,还设立了首席隐私官。

这个做法,我们可不可以学习、借鉴?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