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景源
2022年10月21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促进上海域外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要牢牢把握打造上海优质主副食品的重要供应基地、上海超大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示范载体的功能定位,努力形成促进上海域外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作为下一步上海推进域外农场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上海域外农场保供“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彰显,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自给比例逐步提高,大米、蔬菜、猪肉、水产、禽蛋、牛奶等主要农产品供沪量占比超过70%,域外农场及周边区域粮食储备仓容达到120万吨,主要农产品生产与集成量提高到150万吨。农业科技和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粮食绿色有机认证率超过95%,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率超过60%。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实现年工业总产值150亿元。
上海有多个域外农场,如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农场地处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境内,区域占地面积46万亩,拥有渔业、畜禽、种植、种业、林业、果蔬、中央厨房等相关产业,向上海年供应生猪100万头、粮食26万吨、种子6万吨、果蔬10万吨、淡水鱼5万吨、禽蛋制品1万吨。上海市白茅岭农场、军天湖农场也是上海域外重要的现代农业生产基地,位于安徽省皖南地区。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调整完善域外农场管理体制,组建市域外农场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建立域外农场市级统筹协调机制,设立市域外农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域外农场发展重大问题和有关事项;建立健全沪苏、沪皖省级协同推进机制,形成定期会晤制度,研究确定跨区域重要合作事项、重点支持政策和重大合作项目。

《实施意见》提出,上海要推动域外农场有关国土空间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与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纳入属地规划;明确开发边界、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规模等规划控制指标,确定基础设施布局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研究编制域外农场现代农业、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旅游康养等专项规划,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在推进产业升级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上海要增强农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做实苏北农场“大粮仓”功能,打造“粮食、肉类、水产、禽蛋、牛奶”五个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保供基地,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30万亩,产量占比不低于全市17%,生猪、牛奶产量占比不低于全市50%,水产品、禽蛋产量占比不低于全市30%,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万头。
《实施意见》指出,要提高科技农业创新水平——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稻麦种源实现销售15万吨,推广面积900万亩;创建生猪、奶牛“国家核心育种场”,全群成乳牛单产达到11.5吨,生鲜乳质量超过欧盟标准;深入推进全域“无人农场”示范区和智慧生猪、奶牛、蛋鸡养殖场建设,建设粮库数字化监管系统,完成40万吨存量粮库智慧化改造,试点数字化水产基地建设。
同时,上海域外农场要打造全产业链供应体系,建设3-5个集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冷链于一体的基地;联动周边地区提升优质农产品集成供应能力,有序扩大蔬菜、粮食和养殖外延基地。
《实施意见》还明确沪皖要合作研究建设生态绿色康养基地,发挥上海市健康养老集团引领作用,构建医养康护服务新业态;培育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生物保健食品、中医药材食疗与药膳等产业,发展特色养生疗养服务;开发适老化康养辅助器具和老年助餐食品,形成一批为老服务业态。
根据《实施意见》,下一步,上海将加大涉农资金政策对域外农场的支持力度,推进相关政策向域外农场延伸覆盖,将域外农场纳入国资国企市外投资项目指引,争取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