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多年财报存虚假记载,利源精制及相关人员被吉林证监局给予警告并罚款

利源精制10月25日公告,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莹莹,时任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立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王建新,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宇,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罗颖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胡国泰、高印寒、周海伦、王文生、段德炳、高原、王素芬、鲍长江、吕秀云、徐申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经查,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在建工程余额、固定资产余额、固定资产折旧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货币资金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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