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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部门官员二十大后集体发声,都有哪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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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部门官员二十大后集体发声,都有哪些要点?

央行行长易纲表示,大规模的“他救”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安排,“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

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 王玉

据《证券时报》报道,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席何立峰、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财政部部长刘昆、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分别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发表署名文章。

何立峰表示,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要把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

郭树清表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存款保险基金及其他行业保障基金不能成为“发款箱”,要健全职能,强化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化法治化处置平台作用。

易纲表示,大规模的“他救”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安排。“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

以下是文章摘要

何立峰:把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放在更加重要位置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在题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的文章中指出,未来5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落实好各项经济工作。其中,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要把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深入实施质量强国建设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壮大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深入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产业创新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夯实粮食稳产增产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不断健全和发展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新型的产供储销体系,保障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

宁吉喆:四项举措完善税收调节机制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经中心副理事长、国家统计局原局长宁吉喆在题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的文章中指出,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是收入分配的调节利器。对于如何完善税收调节机制,宁吉喆提出四方面举措:第一,优化税制结构。要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第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要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第三,完善消费、财产等方面税收。要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制度。第四,完善税收征管。要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提升税收监管能力。

刘昆:优化税制结构,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题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文章中指出,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要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补齐管理制度短板,推动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规范高效、预算监督严格有力、管理手段先进完备,构建完善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

刘昆从优化税制结构,坚持以共享税为主体的收入划分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增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提升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筑牢风险防范制度机制;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优化财会监督体系六方面展开详细论述。

郭树清:加快出台金融稳定法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题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的文章中指出,要加快出台金融稳定法,明确金融风险处置的触发标准、程序机制、资金来源和法律责任。在强化金融稳定保障机制的条件下,建立完整的金融风险处置体系,明确监管机构与处置机构的关系。区分常规风险、突发风险和重大风险,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处置工作机制,合理运用各项处置措施和工具。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存款保险基金及其他行业保障基金不能成为“发款箱”,要健全职能,强化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化法治化处置平台作用。

易纲:“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主要方式

央行行长易纲在题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文章中指出,落实金融机构及股东的主体责任,提升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大规模的“他救”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安排,“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

文章还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全面确立,金融机构及股东作为市场主体,应当承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救”风险的主体责任。金融机构要建立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按照监管规则计提拨备,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塑造金融机构健康的资产负债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尊重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权,减少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推动资不抵债的机构有序市场化退出,通过股权清零、大额债权打折承担损失。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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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部门官员二十大后集体发声,都有哪些要点?

央行行长易纲表示,大规模的“他救”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安排,“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

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记者 王玉

据《证券时报》报道,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席何立峰、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财政部部长刘昆、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分别在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发表署名文章。

何立峰表示,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要把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

郭树清表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存款保险基金及其他行业保障基金不能成为“发款箱”,要健全职能,强化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化法治化处置平台作用。

易纲表示,大规模的“他救”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安排。“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

以下是文章摘要

何立峰:把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放在更加重要位置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在题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的文章中指出,未来5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落实好各项经济工作。其中,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要把增强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深入实施质量强国建设和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壮大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深入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数字产业创新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夯实粮食稳产增产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不断健全和发展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新型的产供储销体系,保障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

宁吉喆:四项举措完善税收调节机制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经中心副理事长、国家统计局原局长宁吉喆在题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的文章中指出,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是收入分配的调节利器。对于如何完善税收调节机制,宁吉喆提出四方面举措:第一,优化税制结构。要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第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要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第三,完善消费、财产等方面税收。要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制度。第四,完善税收征管。要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提升税收监管能力。

刘昆:优化税制结构,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题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文章中指出,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要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补齐管理制度短板,推动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规范高效、预算监督严格有力、管理手段先进完备,构建完善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

刘昆从优化税制结构,坚持以共享税为主体的收入划分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增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提升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筑牢风险防范制度机制;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优化财会监督体系六方面展开详细论述。

郭树清:加快出台金融稳定法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题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的文章中指出,要加快出台金融稳定法,明确金融风险处置的触发标准、程序机制、资金来源和法律责任。在强化金融稳定保障机制的条件下,建立完整的金融风险处置体系,明确监管机构与处置机构的关系。区分常规风险、突发风险和重大风险,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处置工作机制,合理运用各项处置措施和工具。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存款保险基金及其他行业保障基金不能成为“发款箱”,要健全职能,强化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化法治化处置平台作用。

易纲:“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主要方式

央行行长易纲在题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文章中指出,落实金融机构及股东的主体责任,提升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大规模的“他救”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安排,“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

文章还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全面确立,金融机构及股东作为市场主体,应当承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救”风险的主体责任。金融机构要建立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按照监管规则计提拨备,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塑造金融机构健康的资产负债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尊重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权,减少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推动资不抵债的机构有序市场化退出,通过股权清零、大额债权打折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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