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昌业
明星片酬过高这个矛盾由来已久且早就被大声疾呼过数轮了,最近又再次来到了舆论的中心,且伴随着央视的“开炮”和官方文件的接踵而来,看上去解决明星片酬过高的问题,似乎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关键时刻——可是办法呢?
有不少媒体爆料, “男女一号需达到足够分数,主演的剧方可在省级以上卫视播出。对于打分标准,大家也是诸多猜测,据传打分的参考是几个数据:演员的剧上卫视、央视的数量;演员拿金鹰、飞天等获奖的加分……“
请问,这样的打分制让新人如何出头?你一边抱怨明星演员身价太高,一边又用这么简单粗暴的打分制不让新人演员有机会担纲能登陆央视、卫视的大戏的主角?你们以为领导都是这么没有逻辑、自相矛盾的吗?再者,加重央视、卫视播出和金鹰、飞天获奖的权重,你这不是诱惑这些掌握采购或评奖的人权力寻租吗?
想尽办法给央视、卫视的电视剧采购部门“减负”,让它们变得没有那么重要,才是让电视剧的购买回归市场化、回归理性化的正途——就是过去太看重央视、卫视的播出渠道了,才让电视剧采购部门个个“拥兵自重”,串联了各种利益集团输送利益,搞得电视台乌烟瘴气。这两年广电系统反腐成果里,一大串不都是电视剧的采购滋养出的大老虎、小苍蝇吗?
还有一拍脑门就高呼要通过立法(限制片酬不超过制作预算的30%),想要一劳永逸解决片酬过高问题的——竟然还是个人大常委会委员。坦白说,这不是智商问题,是基本的法治观念不在线。难不成你立法授权执法机关去查制片公司的合同吗?或者你通过查税的方式怀疑他高片酬吗?明星完全可以通过公司投资的名义间接索要高片酬,或者类似曾经中超联赛施行过的限制球员工资而滋生出的阴阳合同,阳合同用来蒙蔽足协,阴合同才是协议双方实际执行的合同。
你可以通过税收调节来进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解决贫富差距,但你不能强行给人一个工资帽啊,明星又不是公务员。你这要是能限制明星片酬了,下一步是不是该限制中国首富的年收入了?由于明星片酬过高导致电视剧制作预算占比过高,最终导致电视剧质量差的这个神逻辑,完全可以移植到房地产老板那里——房地产企业高管工资过高,均摊到每间房子的成本过大,导致老百姓买不起房。
我们已经不是计划经济时代,我们也已经不是人治社会的时代,市场经济+法治最基本的原则,李克强总理在其上任伊始就谈得很清楚: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届政府一直在推进简政放权,所以拜托那些有计划经济遗毒的“老干部”们跟上时代的步伐,不要动不动就想出些违背市场经济、违背法治观念的奇思妙想,还举着所谓正义的大旗。
演员片酬过高确实影响制作预算,确实压缩了在其他方面的投入以致不同城地影响了影视剧的质量——但是,这个片酬是市场定价,是供需双方的自愿、合意。如果制作方真的叫苦,就不要雇请这些高片酬演员——没有买卖,就没有高价。
如何解决这个困扰行业的难题呢?这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绝不是旦夕间即可根治的,更不是打打嘴炮、动用舆论攻势就能降温的——就像你看到有关部门真的有办法解决房价高的问题了吗?那是几条政令就解决的了的吗?最近上海的离婚潮不就啪啪啪打脸了吗?
市场经济的问题让市场经济自行解决。何况小小的电视剧行业、电影行业是有多么的影响国计民生呢?以至于演员片酬的问题需要人人喊打?等到制作方真的承受不了了,采购方真的买不起了,观众真的无所谓了,周迅或是霍建华的1.5亿片酬自然会降下来,吴亦凡也自然会提高演技来对得起他的高片酬。
市场经济有缺陷,但不是靠强行干预就能管好的——因势利导,从根源梳理、疏导才能有效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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