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收重组问询函,要求说明导致前次交易终止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本次交易推进是否存实质性障碍

辽宁能源11月23日收上交所问询函,公司11月9日公告,拟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能投资、港华投资、海通新能源、华夏融盛、内蒙古建胜者、沈阳翰持、吉林中塬、大连中燃共8名投资者持有的清能集团100%股份。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向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天然气业务等领域布局。

要求公司说明在辽宁省国资委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情况下,海通新能源仍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性。2021年4月,公司曾筹划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本次交易标的清能集团股权,因交易相关方未能就部分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公司未与全部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的范围达成一致而终止。说明公司及交易对方补充说明:导致前次交易终止的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经消除,本次交易推进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要求公司结合报告期内清能集团风场、光伏可利用小时数,说明发电项目的发电量、度电成本、上网电量、电价;结合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金额、周期等因素,说明电价补贴的具体模式及对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的影响;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标的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未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天然气业务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限、续签安排、供气价格等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结合天然气业务和750MW新能源项目的拟投资金额、周期、筹资安排及公司资产负债率、盈利状况等,说明相关投资是否会对公司造成较大的财务负担,是否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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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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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能源(600758.SH):2024年前一季度实现净利润8253万元,同比下降71.25%
  • *ST金山:重大资产出售后,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21.1亿-22.1亿元,扣非后亏损7.45亿至8.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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