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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易主就出事,梦洁股份及一众董事、股东均遭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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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易主就出事,梦洁股份及一众董事、股东均遭立案调查

梦洁股份刚刚在11月19日晚间对外了披露了一则董事减持股份的公告。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蔡星卓

记者 | 吴治邦

在完成易主的股权登记后不久,梦洁股份(002397.SZ)披露了一则部分董事及股东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信息。11月23日晚间的公告显示,公司及董事长姜天武,副董事长李菁,董事李建伟,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股东张爱纯于2022年11 月 22 日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上述主体进行立案。

就在10月11日晚间,梦洁股份披露了遭通报批评的公告,交易所认定公司业绩预告存在着违规行为。2022年4月27日,梦洁股份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称, 预计 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亿元至-1.7亿元。2022年4月30 日,梦洁股份披露的2021年年报显示,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56亿元,而梦洁股份未按规定在 2022 年 1 月 31 日前进行业绩预告。

除此之外,深交所还认定梦洁股份存在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问题,深交所因此对包括公司及时任董事、股东给与了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被深交所给与通报批评的主体与此次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主体存在着部分重叠。不过,相较于深交所的通报批评,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则将上述性质上升了一个等级。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 个月的。(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规定来看,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无疑将对部分股东及董高监的减持带来影响。而从梦洁股份的股权变动情况来看,公司部分股东及董事刚刚在8月11日将部分持股转让给了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的控制权也发生了变更。事后来看,假使上述事项拖延到现在,公司的控制权变更一事或受到较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梦洁股份刚刚在11月19日晚间对外了披露了一则董事减持股份的公告,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506,955股。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梦洁股份

  • 梦洁股份(002397.SZ)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实控人刘必安等人合计被罚款500万元
  • 信披内容虚假记载,梦洁股份大股东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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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易主就出事,梦洁股份及一众董事、股东均遭立案调查

梦洁股份刚刚在11月19日晚间对外了披露了一则董事减持股份的公告。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蔡星卓

记者 | 吴治邦

在完成易主的股权登记后不久,梦洁股份(002397.SZ)披露了一则部分董事及股东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信息。11月23日晚间的公告显示,公司及董事长姜天武,副董事长李菁,董事李建伟,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股东张爱纯于2022年11 月 22 日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上述主体进行立案。

就在10月11日晚间,梦洁股份披露了遭通报批评的公告,交易所认定公司业绩预告存在着违规行为。2022年4月27日,梦洁股份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称, 预计 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亿元至-1.7亿元。2022年4月30 日,梦洁股份披露的2021年年报显示,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56亿元,而梦洁股份未按规定在 2022 年 1 月 31 日前进行业绩预告。

除此之外,深交所还认定梦洁股份存在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问题,深交所因此对包括公司及时任董事、股东给与了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被深交所给与通报批评的主体与此次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主体存在着部分重叠。不过,相较于深交所的通报批评,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则将上述性质上升了一个等级。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 个月的。(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规定来看,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无疑将对部分股东及董高监的减持带来影响。而从梦洁股份的股权变动情况来看,公司部分股东及董事刚刚在8月11日将部分持股转让给了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的控制权也发生了变更。事后来看,假使上述事项拖延到现在,公司的控制权变更一事或受到较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梦洁股份刚刚在11月19日晚间对外了披露了一则董事减持股份的公告,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506,95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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