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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厂屡次违规,品牌方把好原料关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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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厂屡次违规,品牌方把好原料关迫在眉睫

工厂违规,品牌方“躺枪”?

文|化妆品观察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起工厂掉包原料、品牌方被罚的典型案例。

据披露,北京润熙怡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润熙怡和”)委托广州市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可秀”)生产恩姆花园甜杏仁水润冷霜,由于后者擅自变更原料供应商和原料品牌,导致前者因生产经营了不符合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而被罚。

这让不少委托生产的品牌方产生了疑惑:工厂违规,品牌方“躺枪”?

01、涉事工厂曾屡次违规更换原料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北京润熙怡和委托广州可秀于2021年10月生产的“恩姆花园甜杏仁水润冷霜”(批号:ZU34271000KB),被检出含有备案成分之外的“苯氧乙醇”。

图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经查明,广州可秀在没有通知北京润熙怡和的情况下,临时使用广州逸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燕麦仁提取物替换了福州美乐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燕麦(AVENASATIVA)仁提取物,用于上述化妆品生产。

由于广州可秀擅自变更原料供应商和原料品牌,导致上述产品中燕麦(AVENASATIVA)仁提取物的含量从0.05%变为0.10%,丁二醇的含量从0.52%变为0.20%。与此同时,产品未含有备案成分1,2-戊二醇,而多出的成分苯氧乙醇属于原料燕麦仁提取物中极其微量的防腐剂。但上述燕麦(AVENASATIVA)仁提取物、丁二醇和1,2-戊二醇,均属于有目的地添加到产品中,并在最终产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成分。

鉴于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北京润熙怡和作为涉案产品的备案人,未发现受托生产企业变更了原料,实际上生产经营了不符合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遂于11月23日作出如下处罚:罚款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2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作为罪魁祸首的广州可秀,早在今年1月,便因受托于2020年6月12日生产的“恩姆花园甜杏仁倍润冷霜”(批号:ZT301275KC),检出备案配方以外的成分“苯氧乙醇”,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已经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配方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规定,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没共计2.36万元。

图源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化妆品观察搜索国家药监局备案平台发现,上述案件中,涉案产品“恩姆花园甜杏仁水润冷霜”,备案于2021年8月26日,“恩姆花园甜杏仁倍润冷霜”备案于2017年3月15日,无异常显示。备案人均为北京润熙怡和,生产企业则均为广州可秀。

截至发稿,恩姆花园天猫旗舰店内,“恩姆花园甜杏仁水润冷霜”仍在售,月销量100+, “恩姆花园甜杏仁倍润冷霜”则已不见踪影。

02、“品牌方不能当甩手掌柜了”

事实上,这并非首个工厂擅自掉包原料的案例。

据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2020年8月,湖南溢仁坊玫瑰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膜谷化妆品有限公司备案并生产“溢仁坊大马士革玫瑰提亮保湿纯露”,产品备案配方为“突厥蔷薇花水”,但后者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将玫瑰原料掉包了。由于未按照产品备案配方组织生产,广州膜谷化妆品有限公司被罚没共计33200元。

不过,化妆品观察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多个公开渠道,暂未发现此案的品牌方湖南溢仁坊玫瑰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的信息。也就是说,在该案中,品牌方并未受到工厂的牵连。

两相对比,同为工厂擅自更换原料,为何北京润熙怡和需要为工厂的行为买单?

某业内资深法规人士分析,上述两个案例的区别,就在于作为品牌方,湖南溢仁坊玫瑰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工厂作为化妆品备案人,而北京润熙怡是自己当产品的备案人,“理应为产品负责,被罚一点也不冤”。

他指出,新条例的亮点之一,就是建立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制度,“作为第一责任人,注册人/备案人对产品的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而该案进一步压实了注册人/备案人的主体责任,给广大委托生产的品牌方敲响了警钟,“不能当甩手掌柜了。”

在化妆品违禁词网开发人李锦聪看来,根据国家药监局日前公布的《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详情见《新规!工厂要“裸奔”了》),“如果品牌方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是不知情的,或可以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

不过,他也坦言,这在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品牌方要监督工厂就需派专人驻厂跟进,“如果一个品牌上新不多,是不愿花钱养一个全职质量安全负责人的。”

荃智美肤生物科技研究院研发总监张太军亦持有相同观点,“现今大家都很难,有点钱也是拿去做促销了,因而大多品牌方都缺少专业的人来做这个事。”

03、把好原料关迫在眉睫

那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工厂能否更换原料?

“原料替换时种类规格必须一致,同样的原料不同规格之间进行更换时应符合科学、安全的原则。”张太军指出,若是稳定剂和抗氧化剂、防腐剂,更换不同的原料,通常情况下问题不大,也不会影响产品功效。

李锦聪指出,若产品已经进行了注册备案,工厂要更换原料,“就需注销此前备案的信息,根据更换后的原料重新备案,以保证实际生产与注册备案相符合。”

“品牌方可能还有库存的产品和包材,所以工厂一般不会更换原料,即便更换也不愿意告诉品牌方。”他补充道,上述案例中广州可秀偷偷变更原料供应商和原料品牌,或许是迫不得已,“福州美乐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料,已经没工厂敢用了。”

据化妆品观察此前报道,公司禁业10年、法定代表人被终身禁业的河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古得化妆品有限公司,均是被同一个原料商绊倒——添加了福州美乐莲生产的原料莲敏舒(莲诺),而该原料含有禁用成分苯烯莫德 ,而福州美乐莲已于2021年8月31日被立案调查。

“事情曝光后,工厂都偷偷换掉了这个供应商,如果当时有报送码,福州美乐莲牵连的工厂就更多了。”李锦聪补充道。

上述某业内资深法规人士则表示,如今功效护肤内卷,对于功效原料更需谨慎,“原料是化妆品的基石,牵一发而动全身。”

在他看来,大部分品牌及工厂均无法逐一对每个原料每个批次进行验证检验,不排除原料商掺价非法添加,而国际原料巨头虽信誉好但门槛、成本双高,并不适合所有企业,“无论是工厂还是委托生产的品牌方,还是得提高自己对原料的质控能力。”

微谱检测技术经理黄欣悦亦表示,无论是不久前进口原料疑似被经销商“掉包”换成国产原料,还是该案中北京润熙怡和因工厂“掉包”原料被罚,都反映了一个事实:目前大多数生产工厂或品牌对原料的质控能力较弱,对于建立并执行各原料的验收指标及验收流程存在困难,无法对每一批原料都进行质控,这就给“掉包”行为埋下了隐患,“除了筛选原料商外,企业建立原料的验收质控标准迫在眉睫”。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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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违规,品牌方“躺枪”?

文|化妆品观察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起工厂掉包原料、品牌方被罚的典型案例。

据披露,北京润熙怡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润熙怡和”)委托广州市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可秀”)生产恩姆花园甜杏仁水润冷霜,由于后者擅自变更原料供应商和原料品牌,导致前者因生产经营了不符合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而被罚。

这让不少委托生产的品牌方产生了疑惑:工厂违规,品牌方“躺枪”?

01、涉事工厂曾屡次违规更换原料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北京润熙怡和委托广州可秀于2021年10月生产的“恩姆花园甜杏仁水润冷霜”(批号:ZU34271000KB),被检出含有备案成分之外的“苯氧乙醇”。

图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经查明,广州可秀在没有通知北京润熙怡和的情况下,临时使用广州逸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燕麦仁提取物替换了福州美乐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燕麦(AVENASATIVA)仁提取物,用于上述化妆品生产。

由于广州可秀擅自变更原料供应商和原料品牌,导致上述产品中燕麦(AVENASATIVA)仁提取物的含量从0.05%变为0.10%,丁二醇的含量从0.52%变为0.20%。与此同时,产品未含有备案成分1,2-戊二醇,而多出的成分苯氧乙醇属于原料燕麦仁提取物中极其微量的防腐剂。但上述燕麦(AVENASATIVA)仁提取物、丁二醇和1,2-戊二醇,均属于有目的地添加到产品中,并在最终产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成分。

鉴于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北京润熙怡和作为涉案产品的备案人,未发现受托生产企业变更了原料,实际上生产经营了不符合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遂于11月23日作出如下处罚:罚款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2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作为罪魁祸首的广州可秀,早在今年1月,便因受托于2020年6月12日生产的“恩姆花园甜杏仁倍润冷霜”(批号:ZT301275KC),检出备案配方以外的成分“苯氧乙醇”,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已经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配方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规定,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没共计2.36万元。

图源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化妆品观察搜索国家药监局备案平台发现,上述案件中,涉案产品“恩姆花园甜杏仁水润冷霜”,备案于2021年8月26日,“恩姆花园甜杏仁倍润冷霜”备案于2017年3月15日,无异常显示。备案人均为北京润熙怡和,生产企业则均为广州可秀。

截至发稿,恩姆花园天猫旗舰店内,“恩姆花园甜杏仁水润冷霜”仍在售,月销量100+, “恩姆花园甜杏仁倍润冷霜”则已不见踪影。

02、“品牌方不能当甩手掌柜了”

事实上,这并非首个工厂擅自掉包原料的案例。

据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披露,2020年8月,湖南溢仁坊玫瑰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州膜谷化妆品有限公司备案并生产“溢仁坊大马士革玫瑰提亮保湿纯露”,产品备案配方为“突厥蔷薇花水”,但后者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将玫瑰原料掉包了。由于未按照产品备案配方组织生产,广州膜谷化妆品有限公司被罚没共计33200元。

不过,化妆品观察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多个公开渠道,暂未发现此案的品牌方湖南溢仁坊玫瑰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的信息。也就是说,在该案中,品牌方并未受到工厂的牵连。

两相对比,同为工厂擅自更换原料,为何北京润熙怡和需要为工厂的行为买单?

某业内资深法规人士分析,上述两个案例的区别,就在于作为品牌方,湖南溢仁坊玫瑰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工厂作为化妆品备案人,而北京润熙怡是自己当产品的备案人,“理应为产品负责,被罚一点也不冤”。

他指出,新条例的亮点之一,就是建立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制度,“作为第一责任人,注册人/备案人对产品的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而该案进一步压实了注册人/备案人的主体责任,给广大委托生产的品牌方敲响了警钟,“不能当甩手掌柜了。”

在化妆品违禁词网开发人李锦聪看来,根据国家药监局日前公布的《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详情见《新规!工厂要“裸奔”了》),“如果品牌方对生产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是不知情的,或可以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

不过,他也坦言,这在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品牌方要监督工厂就需派专人驻厂跟进,“如果一个品牌上新不多,是不愿花钱养一个全职质量安全负责人的。”

荃智美肤生物科技研究院研发总监张太军亦持有相同观点,“现今大家都很难,有点钱也是拿去做促销了,因而大多品牌方都缺少专业的人来做这个事。”

03、把好原料关迫在眉睫

那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工厂能否更换原料?

“原料替换时种类规格必须一致,同样的原料不同规格之间进行更换时应符合科学、安全的原则。”张太军指出,若是稳定剂和抗氧化剂、防腐剂,更换不同的原料,通常情况下问题不大,也不会影响产品功效。

李锦聪指出,若产品已经进行了注册备案,工厂要更换原料,“就需注销此前备案的信息,根据更换后的原料重新备案,以保证实际生产与注册备案相符合。”

“品牌方可能还有库存的产品和包材,所以工厂一般不会更换原料,即便更换也不愿意告诉品牌方。”他补充道,上述案例中广州可秀偷偷变更原料供应商和原料品牌,或许是迫不得已,“福州美乐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料,已经没工厂敢用了。”

据化妆品观察此前报道,公司禁业10年、法定代表人被终身禁业的河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古得化妆品有限公司,均是被同一个原料商绊倒——添加了福州美乐莲生产的原料莲敏舒(莲诺),而该原料含有禁用成分苯烯莫德 ,而福州美乐莲已于2021年8月31日被立案调查。

“事情曝光后,工厂都偷偷换掉了这个供应商,如果当时有报送码,福州美乐莲牵连的工厂就更多了。”李锦聪补充道。

上述某业内资深法规人士则表示,如今功效护肤内卷,对于功效原料更需谨慎,“原料是化妆品的基石,牵一发而动全身。”

在他看来,大部分品牌及工厂均无法逐一对每个原料每个批次进行验证检验,不排除原料商掺价非法添加,而国际原料巨头虽信誉好但门槛、成本双高,并不适合所有企业,“无论是工厂还是委托生产的品牌方,还是得提高自己对原料的质控能力。”

微谱检测技术经理黄欣悦亦表示,无论是不久前进口原料疑似被经销商“掉包”换成国产原料,还是该案中北京润熙怡和因工厂“掉包”原料被罚,都反映了一个事实:目前大多数生产工厂或品牌对原料的质控能力较弱,对于建立并执行各原料的验收指标及验收流程存在困难,无法对每一批原料都进行质控,这就给“掉包”行为埋下了隐患,“除了筛选原料商外,企业建立原料的验收质控标准迫在眉睫”。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