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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或将是BAT的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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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或将是BAT的终结者?

由于数据交易的痛点是不可追溯、登记体系互相的不信任、转移过程的不可控,包括数据隐私等问题,区块链技术用于大数据交易,从技术原理到它的商业前景,其实是可以期待的。

在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论坛和《当代金融家》杂志联合主办的中国区块链产业大会上,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院研究员、保全网创始人王毛路对区块链技术和区块链交易,尤其运用大数据交易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大数据交易有许多根本性痛点没有解决。

拿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为例,如果大家要查看几千万的交易额,那么数据交易流水基本来自:买方提供的一个海关进出口货物数据;卖方提供的进出口数据。买方,像一些物流公司、电商公司,需要买数据时,不难发现,它的几千万交易量都是点对点交易出来的,交易额远远没有达到大家对大数据本身的预期。

区块链成功解决数据交易弊端

大数据非常有想象力,也得到了各类资本和创业者的追捧,但是只有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做出数据产品的数据才是有价值的,而现有的大数据交易所,它完成现有的交易是点对点传输的,这跟大家对它的预期也差得很多。

它为何不能实现多元融合的数据交易模式?这与数据本身的特点相关,不管是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还是武汉大数据交易所、上海大数据交易所,提到它的商业模式和系统架构时,大家都说,首先做一个登记存款系统和托管系统,既然是一个交易所,以托管为核心体系的交易模式,从根本上可能对大数据交易来说就是错的。为什么呢?我们先设想一下股票交易,所有的证券都托管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托管到A账户的名下,当发生交易的时候,从A的账户转托管到B的账户下,这个A就不再拥有这份股票了,这个就完成了一个交易的过程。

实物交易也是,从A仓发生交易转到B仓的时候,货物实物的交割也就完成了。但是大数据交易,情况是什么样的?假设A是卖方,B是买方,虽然A方发生交易时,数据产品会转移到B方,但是A方还有托管数据产品的资格。如果B方不遵守数据隐私,全网马上就会复制一千万份数据信息, A方不再独家拥有这个数据。

可见,数据商品是非常特殊的一种商品,它不适用于像证券托管和商品托管这类托管模式。从理论上来说,数据买卖的双方都是不信任交易所的,数据的卖方不能把数据拷一份给交易所,如果把数据拷贝一份给交易所,交易所卖了几千份数据信息,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一个信任问题。所以托管方式的问题需要解决。

那么有什么好的技术来解决这个交易模式呢?区块链技术可以解决。

从三方面定义区块链首先看看什么是区块链。

从学术上描述,区块链是一种链式带分叉的交易信息的分析结构。它最先应用于比特币。

从数据的角度来看,它首先是一种分布式数据库,可以进行分布式的记录和存储。

从数据结构的方式来定义,它就是数据结构的一种标志,首尾相连,由每个数据头和数据链组成。

按照万向控股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肖风的说法,区块链就是一个区块头加上一个链,构成一个时间戳。它与上一个区块连在一起,且每下一个区块的首页都包含了上一区块的数据。当本页被写入新信息,就可形成新的区块。这些区块首尾相连,最终便形成区块链。

区块链有几下特点:

第一,结构是分布式结构,有开源、去中心、记录和存储每个参与数据交易的结点的作用,并实现实时同步更新。

第二,有非对称的加密算法,这是区块链引用的一个技术,不是区块链独有的技术。它是由私钥、公钥密码构成。

第三,由于其开放脚本可以形成智能合约技术,支持各种应用场景,且已形成代码、法律,因此可以打造平等开放、安全可信的代码运行环境。与此相关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字社会和区块链实验室主任蔡维德现在就在北航开了一门课,叫计算法律学。

区块链作用亮瞎眼

再看一下区块链的效果。其实上面隐约已提到:通过区块链的分布式交易,能够实现公开、透明、可验证的交易。它的信息不可篡改、可追溯、前后相连。

这有一个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的售票案例。可能大家都知道,参与售票的不仅有供票商、有买票方,还有中间的账本体系。买票那一刻,购票的钱包就会发来一个指令,给出票的所有权和票价信息,并进行转移,转移的过程会记到账本上。一旦供票方提取资金,就会明确票本身的实物转移,即从一个账户到另一个账户发生的所有权转移。

检验票的真伪和所有权时,也会记载在这个公开的账本上。公开的账本还会持续更新,并向每个区块链的节点发送复制账本,同时该账本接受票的验证,以及所有权的验证。从两个账户来讲,这个过程还会有一个增加票和删除票的过程,而这些过程均可通过区块链实现。

再分享一个互联网保险销售的案例。在保险市场,各保险公司保险合约的产品基本是非标准化的,每家保险公司采用的营销代理制又是先发生销售行为,后进行备案和同步的机制,这里面有两个角色:一个投保人和一个承保方。在这两个角色中区块链起到什么作用?投保方如果想要投保资格证明,就需要承保方验证。如果承保方购买了保单,就可以对保单的真伪进行验证。当保单出现问题时,可以申请理赔。

不过,承保方需要核验消费者的承保能力和承保信息的真实性;投保人进行信用赔偿申请时,承保方也需要验证保单的真实性,同时还需要验证承保方提供的理赔申请的真实性,这时,就可以用区块链技术来实现。

在理赔和兑付的一刹那,保险公司在完成保单核验、理赔申请的验证之后,对它进行兑付,这个过程如果说信息能够真实有效可追溯的话,可以用智能合约来解决这个保单的赔付工作。

BAT不玩区块链,原因很简单

几个月前,蚂蚁金服发了一个新闻稿,宣布上线区块链公益慈善,用于支付宝的爱心捐赠,它的核心市场需求是证明自身对资金保管和资金运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目前的痛点是现有捐助体系不透明、长期投资的不可追溯,这成为它的业务需求。它的技术需求是在区块链的初级阶段,它的技术需求能够证明这个资金链条的时间和账本的有效性。

能够快捷地进行验证,变成蚂蚁金服的战略需求:区块链技术的实践与阿里战略配合。这个时候产生一个现象,为什么大家轰轰烈烈搞区块链的各种实验?大家看到国内外银行、大的保险公司,像平安都在参与,却很少发现有传统的互联网公司如BAT来参与。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区块链本身就是极具颠覆性的,区块链颠覆的是什么样的一个模式呢?现在传统银行的模式,被支付宝这样的公司颠覆,支付宝在互联网中承担了除了第三方支付的角色,还有一个互联网化的中心信任结点担保交收的角色,传统的金融机构如果用了区块链技术能够进行点对点做业务的话,是不需要这样的互联网中介公司介入的。

由于数据交易的痛点是不可追溯、登记体系互相的不信任、转移过程的不可控,包括数据隐私等问题,区块链技术用于大数据交易,从技术原理到它的商业前景,其实是可以期待的,但是大家对区块链的认识还停留在设想阶段,还没有进行技术的验证。笔者相信随着资本对区块链技术的跟进、更多落地项目的成功等,笔者觉得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看到一个比较明朗的结果。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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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或将是BAT的终结者?

由于数据交易的痛点是不可追溯、登记体系互相的不信任、转移过程的不可控,包括数据隐私等问题,区块链技术用于大数据交易,从技术原理到它的商业前景,其实是可以期待的。

在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论坛和《当代金融家》杂志联合主办的中国区块链产业大会上,中国互联网电子数据研究院研究员、保全网创始人王毛路对区块链技术和区块链交易,尤其运用大数据交易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大数据交易有许多根本性痛点没有解决。

拿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为例,如果大家要查看几千万的交易额,那么数据交易流水基本来自:买方提供的一个海关进出口货物数据;卖方提供的进出口数据。买方,像一些物流公司、电商公司,需要买数据时,不难发现,它的几千万交易量都是点对点交易出来的,交易额远远没有达到大家对大数据本身的预期。

区块链成功解决数据交易弊端

大数据非常有想象力,也得到了各类资本和创业者的追捧,但是只有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做出数据产品的数据才是有价值的,而现有的大数据交易所,它完成现有的交易是点对点传输的,这跟大家对它的预期也差得很多。

它为何不能实现多元融合的数据交易模式?这与数据本身的特点相关,不管是贵阳大数据交易所,还是武汉大数据交易所、上海大数据交易所,提到它的商业模式和系统架构时,大家都说,首先做一个登记存款系统和托管系统,既然是一个交易所,以托管为核心体系的交易模式,从根本上可能对大数据交易来说就是错的。为什么呢?我们先设想一下股票交易,所有的证券都托管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托管到A账户的名下,当发生交易的时候,从A的账户转托管到B的账户下,这个A就不再拥有这份股票了,这个就完成了一个交易的过程。

实物交易也是,从A仓发生交易转到B仓的时候,货物实物的交割也就完成了。但是大数据交易,情况是什么样的?假设A是卖方,B是买方,虽然A方发生交易时,数据产品会转移到B方,但是A方还有托管数据产品的资格。如果B方不遵守数据隐私,全网马上就会复制一千万份数据信息, A方不再独家拥有这个数据。

可见,数据商品是非常特殊的一种商品,它不适用于像证券托管和商品托管这类托管模式。从理论上来说,数据买卖的双方都是不信任交易所的,数据的卖方不能把数据拷一份给交易所,如果把数据拷贝一份给交易所,交易所卖了几千份数据信息,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一个信任问题。所以托管方式的问题需要解决。

那么有什么好的技术来解决这个交易模式呢?区块链技术可以解决。

从三方面定义区块链首先看看什么是区块链。

从学术上描述,区块链是一种链式带分叉的交易信息的分析结构。它最先应用于比特币。

从数据的角度来看,它首先是一种分布式数据库,可以进行分布式的记录和存储。

从数据结构的方式来定义,它就是数据结构的一种标志,首尾相连,由每个数据头和数据链组成。

按照万向控股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肖风的说法,区块链就是一个区块头加上一个链,构成一个时间戳。它与上一个区块连在一起,且每下一个区块的首页都包含了上一区块的数据。当本页被写入新信息,就可形成新的区块。这些区块首尾相连,最终便形成区块链。

区块链有几下特点:

第一,结构是分布式结构,有开源、去中心、记录和存储每个参与数据交易的结点的作用,并实现实时同步更新。

第二,有非对称的加密算法,这是区块链引用的一个技术,不是区块链独有的技术。它是由私钥、公钥密码构成。

第三,由于其开放脚本可以形成智能合约技术,支持各种应用场景,且已形成代码、法律,因此可以打造平等开放、安全可信的代码运行环境。与此相关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字社会和区块链实验室主任蔡维德现在就在北航开了一门课,叫计算法律学。

区块链作用亮瞎眼

再看一下区块链的效果。其实上面隐约已提到:通过区块链的分布式交易,能够实现公开、透明、可验证的交易。它的信息不可篡改、可追溯、前后相连。

这有一个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的售票案例。可能大家都知道,参与售票的不仅有供票商、有买票方,还有中间的账本体系。买票那一刻,购票的钱包就会发来一个指令,给出票的所有权和票价信息,并进行转移,转移的过程会记到账本上。一旦供票方提取资金,就会明确票本身的实物转移,即从一个账户到另一个账户发生的所有权转移。

检验票的真伪和所有权时,也会记载在这个公开的账本上。公开的账本还会持续更新,并向每个区块链的节点发送复制账本,同时该账本接受票的验证,以及所有权的验证。从两个账户来讲,这个过程还会有一个增加票和删除票的过程,而这些过程均可通过区块链实现。

再分享一个互联网保险销售的案例。在保险市场,各保险公司保险合约的产品基本是非标准化的,每家保险公司采用的营销代理制又是先发生销售行为,后进行备案和同步的机制,这里面有两个角色:一个投保人和一个承保方。在这两个角色中区块链起到什么作用?投保方如果想要投保资格证明,就需要承保方验证。如果承保方购买了保单,就可以对保单的真伪进行验证。当保单出现问题时,可以申请理赔。

不过,承保方需要核验消费者的承保能力和承保信息的真实性;投保人进行信用赔偿申请时,承保方也需要验证保单的真实性,同时还需要验证承保方提供的理赔申请的真实性,这时,就可以用区块链技术来实现。

在理赔和兑付的一刹那,保险公司在完成保单核验、理赔申请的验证之后,对它进行兑付,这个过程如果说信息能够真实有效可追溯的话,可以用智能合约来解决这个保单的赔付工作。

BAT不玩区块链,原因很简单

几个月前,蚂蚁金服发了一个新闻稿,宣布上线区块链公益慈善,用于支付宝的爱心捐赠,它的核心市场需求是证明自身对资金保管和资金运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目前的痛点是现有捐助体系不透明、长期投资的不可追溯,这成为它的业务需求。它的技术需求是在区块链的初级阶段,它的技术需求能够证明这个资金链条的时间和账本的有效性。

能够快捷地进行验证,变成蚂蚁金服的战略需求:区块链技术的实践与阿里战略配合。这个时候产生一个现象,为什么大家轰轰烈烈搞区块链的各种实验?大家看到国内外银行、大的保险公司,像平安都在参与,却很少发现有传统的互联网公司如BAT来参与。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区块链本身就是极具颠覆性的,区块链颠覆的是什么样的一个模式呢?现在传统银行的模式,被支付宝这样的公司颠覆,支付宝在互联网中承担了除了第三方支付的角色,还有一个互联网化的中心信任结点担保交收的角色,传统的金融机构如果用了区块链技术能够进行点对点做业务的话,是不需要这样的互联网中介公司介入的。

由于数据交易的痛点是不可追溯、登记体系互相的不信任、转移过程的不可控,包括数据隐私等问题,区块链技术用于大数据交易,从技术原理到它的商业前景,其实是可以期待的,但是大家对区块链的认识还停留在设想阶段,还没有进行技术的验证。笔者相信随着资本对区块链技术的跟进、更多落地项目的成功等,笔者觉得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看到一个比较明朗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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