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网发布新闻公报显示,《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令》(《命令》)12月23日刊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多国签署的《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将设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命令》旨在承认筹备办公室在香港特区的法律地位,并落实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与香港特区政府于2022年10月21日签署的《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内所订明的特权及豁免权,并使筹备办公室能于2023年初开始实际运作。
来源:界面新闻
香港特区政府网发布新闻公报显示,《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令》(《命令》)12月23日刊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多国签署的《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将设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命令》旨在承认筹备办公室在香港特区的法律地位,并落实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与香港特区政府于2022年10月21日签署的《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的安排》内所订明的特权及豁免权,并使筹备办公室能于2023年初开始实际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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