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梦洁股份及相关责任人遭湖南证监局警告并合计罚款400万元

12月25日,梦洁股份及董事长姜天武、副董事长李菁、董秘李军、董事李建伟、原持股5%以上股东张爱纯收湖南证监局合计400万元罚单。

2021年度,梦洁股份通过员工、供应商、设立基金等渠道,以转账、支付基金管理费、股权投资等方式,由姜天武、李菁、李军、李建伟、张爱纯共同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合计为1.16亿元。2022年一季度,梦洁股份通过员工、子公司资金周转等方式,由姜天武、李菁、李军、李建伟、张爱纯共同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合计为1800万元。上述资金占用构成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披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梦洁股份的违法行为,梦洁股份原实际控制人姜天武组织指使从事违法行为,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指使”的违法行为。同时,姜天武作为公司董事长授意实施资金占用行为,副董事长李菁、董事会秘书李军指使并实施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予以披露,均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李建伟、原持股5%上股东张爱纯知悉、

湖南证监局依法对梦洁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姜天武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梦洁股份原实际控制人罚款7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60万元;对李菁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李军给予警告,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李建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张爱纯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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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洁股份

  • 梦洁股份(002397.SZ):2024年前一季度实现净利润881万元,同比下降19.11%
  • 梦洁股份(002397.SZ)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实控人刘必安等人合计被罚款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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