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及时公告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浩欧博及相关责任人收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浩欧博近日公告,江苏证监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JOHNLI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陈涛处以50万元罚款;对副总经理兼董秘王凯、财务总监李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经查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对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进行临时公告。2021年7月23日,应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涛的要求,经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JOHN LI同意并组织实施,浩欧博及子公司苏州浩欧博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向苏州外润划拨资金共计1700万元,用于补充代扣代缴陈涛前期转让其通过苏州外润间接持有的浩欧博股权产生的个人所得税。JOHN LI、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王凯、公司财务总监李翊在相关付款审批单上签字。2021年7月28日至7月30日,上述资金全部归还。陈涛另通过苏州外润支付0.96万元利息。上述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进行临时公告,直至2022年2月19日才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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