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据北交所披露,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涉及诉讼公告。公告显示,2023年1月6日收到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传票,被要求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443.31万元,为此,天马新材已向受理案法院提出反诉。

诉讼原告方为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纠纷起因为,金力股份长期向天马新材采购氧化铝粉体材料。2022年3月,公司与金力股份签订《买卖合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依据上述合同分批次向金力股份供应氧化铝粉体材料合计金额3,978,000元,上述产品已经签收入库并投入生产,金力股份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近期,金力股份收到其下游客户关于产品质量的投诉,金力股份认为上述问题系公司供应的氧化铝粉体材料不符合同约定所致,故向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
金力股份诉讼的请求:
1、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氧化铝粉体材料《买卖合同》;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4,433,121.5元;
3、判令被告承担剩余氧化铝粉体材料的退货责任;
4、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天马新材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据悉,主要从事高性能精细氧化铝粉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精细氧化铝粉体是生产电子陶瓷器件、电子玻璃、锂电池隔膜、高压电器、晶圆研磨抛光材料等产品的重要基础材料。2022年前三季度,天马新材营收为1.44亿元;净利润为3190.46万元。
截止今日(1月11日)收盘,15.99元/股,较昨日下跌0.31%。换手率0.22%,涨停20.85元/股,跌停11.23元/股,成交额53.23万,总市值9.2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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