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白杨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

1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白杨市的公告》:党中央、国务院于近日批准,设立县级白杨市。白杨市人民政府驻光明路1号。白杨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管理方式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据了解,白杨市地处兵团第九师一六三团区域,东濒塔城市,西临巴克图口岸。(新疆日报)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